李宏庆被查!前任受贿1.7亿,被判死缓

栏目:教育培训  时间:2023-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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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5月29日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党组原书记李宏庆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自治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李宏庆出生于1963年10月,广西博白人,早年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委、贵港市工作,2001年任贵港市副市长,2004年任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2008年任自治区铁路建设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正厅长级)。

  2014年初,李宏庆调职贺州,任市委副书记、市长,2016年11月接任贺州市委书记。

  2021年3月16日,李宏庆出任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党组书记,10天后(3月26日)获任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厅长。此后,他又兼任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

  2021年11月,百色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黄智宇出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厅长、乡村振兴局局长,李宏庆不再担任这两个职务。

  值得关注的是,就在李宏庆调任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的同一天,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原党组书记李新元官宣被查。

  公开资料显示,李新元,男,汉族,1962年10月生,江苏泰兴人,1989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12月参加工作,华中科技大学在职研究生班系统工程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学士,政工师。

  李新元早年曾在广西柳州空压机厂、柳州压缩机总厂、柳州联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柳州空压机集团有限公司、柳州市工业控股有限公司工作多年,2003年起历任柳州市经委主任、柳州市发改委主任、来宾市副市长、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等职。

  2011年,李新元履新广西梧州市委常委、副市长,2013年1月调任钦州市委副书记,次月获任市长。2015年2月,李新元转任贵港市委副书记、市长,同年12月获任市委书记,直至2021年2月出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党组书记。

  上任仅41天后,2021年3月1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党组书记李新元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同年11月22日,李新元被“双开”。

  “双开”通报称其价值观严重扭曲,官商勾结、大肆敛财,甘于被围猎。毫无党性原则,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健身活动安排;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任用干部;生活腐化、贪图享乐,搞权色、钱色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土地开发建设、协调银行贷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长期收受贿赂,数额特别巨大。

  2022年9月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贵港市委原书记、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原厅长李新元受贿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李新元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21年,被告人李新元利用担任钦州市委副书记、市长,贵港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土地开发、工作调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并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亿余元。

  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长安街知事、南宁中院、上观新闻等

  栏目主编:秦红

  文字编辑:房颖

  本文作者:上官汇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

  图片编辑:雍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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