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安全标准出台!我国对民用无人机提出17个方面强制性技术要求

栏目:教育培训  时间:2023-06-08
手机版

  央广网北京6月4日消息(记者王逸群)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近日发布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是我国民用无人机领域首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于2024年6月1日实施。此次出台的新国标,如何破解民用无人机“黑飞”“乱飞”以及消费级无人机市场混乱问题?

  

  近年来,全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俗称民用无人机)产业高速发展,由于其操作简便、快速灵活,广泛应用于农业、林业等诸多领域。有数据显示,全球的民用无人机产业,已经进入了高速发展期,2021年,全球的民用无人机市场规模超过1600亿元,同比增长超过61%。但同时由于民用无人机,易改装、难防范,容易出现“黑飞”“乱飞”等现象,给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造成一定影响。此外,民用无人机产品并没有统一的质量安全标准,少数企业的产品设计不合理,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一定的安全风险。

  《航空知识》杂志主编王亚南:目前无人机的安全问题主要体现在本身产品不够安全,比如说结构不合理,可能会造成人员意外损伤。比如说它的能源部分不合理,比如说有些电池可能充电的时候会起火或者撞击的时候会爆炸,隐患是比较大的。有些无人机它的系统安全性不高,它的数据链可能会被破坏或者会被入侵。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产品安全要求》是我国民用无人机领域首项强制性国家标准,适用于除航模之外的微型、轻型和小型民用无人机,提出了电子围栏、远程识别、应急处置、结构强度、机体结构、动力能源系统等17个方面的强制性技术要求及相应的试验方法。

  例如,标准在数据链保护方面明确,轻型和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应采用信息安全技术手段进行防护,防止链路非授权访问。

  再比如,远程识别方面,标准明确,轻型和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施飞行活动,应当通过网络主动向综合监管服务平台报送识别信息,在飞行过程中,通过无线局域网(Wi-Fi)或者蓝牙自动广播识别信息。

  王亚南:比如说远程识别。远程识别它这里面提到了使用广播式的监管识别手段,就相当于每架飞机都会广播自己的位置和飞行参数。那么这些飞机所有的飞行器在空中彼此都能感知到距离我多远,在什么方位有其他的飞行器,这样就可以实现一个互相感知,避免发生危险接近,也便于整个的管理系统知道天上有哪些飞行器在飞。如果无人机也能实现这样的手段的话,就意味着监管部门可以随时地知道有哪些飞行器在作业,有哪些飞行器是属于消费级的,他们的作业情况和飞行情况到底是如何,等于说为管理部门提供了一个最有力的数据支撑。有了良好的管理无人机才有可能有良好的发展。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无人机研究所所长李一波认为,此次发布的民用无人机强制性国家标准,针对无人机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了诸多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规定。

  李一波:比如说数据链断了之后的悬停和自主返航等等,这方面应该说对于无人飞行器的安全性监管还是很有意义的。另外当失控的时候,能够让它尽量避免或者减少二次灾害,从这两条来讲,此次出台的标准有它的先进性和可操作性。

  王亚南指出,新出台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中的17条内容,体现了几个大的原则。

  王亚南:一个是对用户的安全性,比如无人机不能说摔到地上就着火,这是保护了第三者的财产和人身安全。比如说无人机不能有锋利的零件,我拆卸的时候不能老受伤,这是保护了用户自身的安全。再比如说无人机的这种数据链,实际上是数据链的保护,包括远程识别是通过对无人机的管理来保护整个社会的安全。

  6月2日,2023第七届世界无人机大会暨第八届深圳国际无人机展览会在深圳开幕,据介绍,2.5万平方米的展览面积内,300多家中外无人机企业的3000多架(台)各式各样的无人机亮相。如今,无人机已经成为低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专家指出,未来,无人机物流、应急救援、快递等产业,将为国民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那么,此次出台的相关国家标准,将为无人机行业产业带来哪些变化?

  李一波:应该说我们国内的无人机由原来的这种以DIY为主的野蛮增长发展到现在我们中国的无人机产业已经逐步规范化和品牌化。现在这17条标准,对于已经逐步成型的这些规范化品牌化的企业,基本上没有太大的影响,对产业的规范发展起到一个良好的推动作用,还是很有好处的。

  王亚南认为,新国标的出台,有望整体提升我国无人机产品质量,对整个行业产业发展也起到促进作用。

  王亚南:这个规范实际上等于说规范了无人机的研制和制造厂商的一些技术行为,同时它也给其他的市场管理部门、执法部门和技术规范的制定部门提供了一个基本的依据。未来可能需要针对这些规则的实施不断地完善,也针对无人机市场产品变化不断调整,让规范成为具有生命力的、不断更新的,能够真正对无人机的生产和运行起到有效管理措施的法规。

  据了解,该项国家标准将于明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设置了一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出厂或者进口的无人机依然可以销售。

上一篇:以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检验主题教育成效
下一篇:崇军尚武:浙江如何借“体系”浓“氛围”?

最近更新教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