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泉州超全购房政策集结!限购、摇号、招生…一文看懂!

栏目:教育平台  时间:2023-01-15
手机版

  2021年房地产市场政策出现了一系列重大变化,后台也有很多粉丝朋友经常询问关于买房政策的最新信息。

  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1年泉州最新购房政策,包括限购/限售/限价/公积金贷款/公正摇号等政策汇总,供大家参考。

  政策目录

  大家可根据自己需求选择需要了解的板块

  ······限购&限售&限价

  ······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

  ·····落户政策

  ·····公正摇号

  ·····招生政策

  ·····税费&其他

  01>>>

  限购&限售&限价

  壹/限购政策

  本市户籍需落户满一年,不限购。

  非泉州市户籍家庭在丰泽区、鲤城区、清濛开发区、晋江市、石狮市、南安市官桥镇/水头镇/石井镇、洛江区万安街道、台商区、惠安县黄塘镇、泉港区,新购住房的(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的只允许购买1套。

  非泉州户籍家庭想在泉州限购区域购房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提供1年以上居住证、医社保、个人所得税等其中1项证明信息;

  ②境外人士、港澳人士提供工作、学习、居住满一年证明;

  ③现役军人提供驻地在泉州证明;

  ④高校毕业生提供已审核通过的《高校毕业生来泉就业创业安居保障申请表》;

  ⑤台胞提供在泉居住证(无须满一年);

  ⑥企业法定代表人提供营业执照和近一年的工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备注:

  此外,2019年9月,泉州发布《关于印发鼓励招工引才十条工作措施》中指出:对我市产业急需和来泉就业、创业人员,允许其持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创业人员提供在我市注册的营业执照)在除了鲤城区、丰泽区之外的所有区域购买1套商品住房。

  夫妻双方一方为大泉州户籍,另一方为非大泉州户籍,按本地户籍办理,以家庭为单位,有一方满足,这个家庭就可以购房,本地户籍的那方必须为新产权人。

  贰/限售政策

  限售:非泉州户籍家庭在泉州和泉州户籍家庭跨市本级、县新购买的住宅有不同的限售时间规定:

  ①2017年4月17日起,新购买的商品住宅(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宅)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方可转让;

  ②2017年11月9日起,非泉州户籍家庭在我市和本市户籍跨市本级、县(市、区)新购买的商品房(含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后方可转让。

  简单来说,就是外地人在泉州购房或者泉州市区人在南安、安溪等县市买房的,都被限售了;而市区买市区、南安买南安的就不会被限售。

  叁/限价政策

  泉州当下施行的限价政策主要包括:“限定未来销售均价、遏制房价上涨幅度、杜绝任意捆绑销售现象出现”。

  1、竞地价限房价:包括丰泽、鲤城、洛江、开发区、台商投资区、晋江、石狮、南安、安溪、永春、德化、惠安、泉港等各地区皆在土地供应上施行“限房价”政策,从源头上控制房价涨幅,限价标准随当地市场而定,防止“房价随地价上涨”。

  2、遏制上涨速度。备案价格超过属地2016年10月均价30%及以上项目,以及不接受预售价格指导的项目,不予办理预售证。这就表明了其中各区域需严格遵循当地住建局预售价格标准,同时约每6个月才可上涨3%。

  3、其他主要条例。不得擅自以精装出售、不得捆绑销售、不得擅自提高首付比例等。

  02>>>

  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

  壹/商业贷

  ■ □ 01 首付比例

  ▋住宅产权:首套无房无贷首付20%,有房无贷首付30%,二套房首付30%;

  ▋商业产权:首套、二套首付比例均为50%;三套及以上需全款购房。

  首套房、二套房认定标准:

  ▋以家庭为单位:

  1、夫妻+未成年子女算一个家庭;2、成年单身个人也可算为一个家庭。

  ▋首套房认定:

  1、名下无房无贷(从未全款买过房,也未贷款买过房的)2、名下有房无贷(之前购房的贷款已还清,目前没有贷款记录)3、泉州市目前暂不支持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套房认定:

  1、贷款买过一套房,贷款未结清,再次贷款买房,为二套;2、个人名下有两套房贷记录,一套已还清,一套未还清,再贷款买房按二套房的贷款利率执行;

  3、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再次贷款买房,而婚前贷款未还清,则按二套房计算。如果婚前两人都是商业贷款且都未还清,则按三套计算。

  备注:只要有两笔未结清的房贷记录,银行就不接受其贷款。

  ■ □ 02 房贷利率

  2019年10月8日起,央行房贷利率新政正式执行。数据显示,泉州多数银行的首套房利率在LPR值上上调54个基点,而二套房则在LPR值上上调78.5个基点。

  在基点不变的情况下,根据2020年3月的LPR值来计算

  首套房利率≈4.75%+54bp=5.29%

  二套房利率≈4.75%+78.5bp=5.535%

  (数据仅供参考,具体以各个银行放款为准。)

  ■ □ 03 贷款年限

  住宅性质房屋贷款最长期限30年,商业性质房屋贷款最长期限10年;

  18—70周岁的自然人,女性贷款时间不超过65周岁,男性贷款时间不超过70周岁。二者取最低贷款年限。

  贰/公积金贷款

  ■ □ 01 新变化

  泉州公积金逐月还贷客户,可再提取剩余资金冲还本金:

  2020年12月1日起,针对办理逐月提取还贷(简称冲还贷)业务、公积金账户还有剩余资金的职工,泉州公积金将推出“冲还贷+还本”业务,不必等到撤销冲还贷业务,即可每隔12个月一次,把公积金账户剩余的资金提取出来冲还本金。

  ■ □ 02 公积金贷款政策

  1、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内年利率为2.75,5年以上年利率为3.25);

  2、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参照最新的LPR定价,公积金贷款仍按照原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执行)。

  ■ □ 03 公积金提取支付首付

  用公积金追加首付,首套房需自付20%的首付款,再提取公积金余额追加到30%,二套房需自付20%的首付款,再提取公积金余额追加到50%。

  ■ □ 04 使用公积金异地贷款

  可以公积金异地贷款分为两种:

  ①公积金缴交在泉州地区以外,户口在泉州以内;

  ②公积金缴交在泉州地区,户口在泉州地区以外;

  ■ □ 05 公积金认房认贷

  泉州现行公积金政策是认房又认贷,

  首套首付比例30%,二套首付比例50%,三套不予批贷。

  简单意思就是,你第一套房用商贷,买第二套房公积金贷就是50%,不管第一次是否有使用公积金贷。

  公积金及组合贷申请门槛

  1、贷款年限最长25年,且不超过退休年龄(男60岁,女55岁);

  2、购房合同上的关系人为直系亲属关系(父母、子女);3、住房公积金按月正常连续缴交12个月以上(开户及连续);

  4、以家庭为单位公积金只能贷两次,家庭原先公积金贷款结清一年后方可最后再贷一次(首付为50%);

  5、泉州市目前暂不支持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 □ 05 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区别

  1、首付比例不同;

  2、贷款利率不同;3、适用范围:商业贷款可以用来买住宅、商住;公积金贷款不能用于购买商住,只能用于买住宅;4、商业贷款“认贷不认房”,公积金“认房认贷”;5、商业贷款年限最长30年,公积金贷款年限最长25年。

  ▲注:关于公积金常见的问题可点击下方链接详细了解:干货!公积金贷款问答汇总,涉及首套二套认定、异地贷款、组合贷……

  03>>>

  落户政策

  落户门槛再放松

  2月18日,泉州市公安局发布《泉州市公安局关于全面推行落户便利化若干措施的通知》。

  落户限制的最新规定

  ①有自有产权房产人员,提供自有产权房产等材料,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下同)可落户自有产权所在地址。

  ②国家、省、市先进模范人物、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提供相关证书等材料,本人及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户口均可申请落户合法稳定住所或亲友自有产权房产所在地址。

  ③各类创业就业人员,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聘用)合同或在职在编证明等材料,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户口均可申请落户创业就业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户,未设立集体户的迁入创业就业地社区公共地址。

  ④有意来我市工作、生活的普通院校中专学历人员或初级职称以上专业人才,提供人才公共服务机构开具的落户介绍信等材料,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均可申请落户县(市、区)政府所属人才公共服务机构集体户。

  ⑤租住中心市区(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万安和双阳街道、泉州开发区,下同)的私有出租住房,并依照规定到房屋租赁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办理房屋备案登记满两年的,承租人及其直系亲属允许落户;租住中心市区以外的私有出租住房,并依照规定到房屋租赁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办理房屋备案登记的,承租人及其直系亲属允许落户。

  ⑥在中心市区以外,已办理居住证人员及其配偶在同一县(市、区)内名下无自有产权房产的,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均可申请落户到居住地社区公共地址。

  ⑦允许新落户人员根据提供的材料类型选择落户地址,有多处落户地址的,可自由选择一处落户。

  04>>>

  公正摇号

  壹·变化:

  1、刚需认定标准有变化

  2、刚需新增产业实用人才

  泉州市中心市区(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新批准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需通过公证摇号的方式公开销售。其他县(市、区)和泉州台商投资区新批准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① 符合购房条件的购房意向人,以家庭(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为一个家庭)为单位申请认筹,参与摇号。每个家庭在每一次认筹活动中只能申请1个认筹名额。

  ② 通过摇号购房成功的家庭,自选房确认之日起半年内不得再次参与其它新批准预售许可商品住房项目的摇号认筹申请。

  ③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方可开展认筹,开放认筹的时间不得少于3天,对每个认筹家庭收取的认筹金不得高于20万元。

  ④ 认筹活动中,非本市户籍家庭要提供购房意向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1年以上的居住证、社保、个税或营业执照其中1项证明信息;本市户籍家庭应提供购房意向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相关信息。

  ⑤ 2019年5月开始,泉州中心市区公开摇号售卖商品房时,将提前安排10%的房源套数作为高层次人才房源,其余90%房源按刚需60%,非刚需40%比例进行公证摇号公开销售。

  ⑥认筹申请人通过公证摇号取得的中签序号,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现场公布,并向中签者发放中签序号单。中签序号不得转让、变更。

  ⑦摇号活动结束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及时将认筹金足额退还给未中签的认筹申请人或放弃选房资格的认筹申请人,最迟不得超过自摇号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

  ⑧认筹规则调整

  所有购房者认筹全程通过认筹系统报名方式进行,毋须再到线下办理资料审核。

  贰· 高层次人才/刚需/非刚需认定条件

  ■ □ 01 高层次人才如何认定及房源申请条件

  关于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

  为落实科学人才观,建立符合泉州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人才评价体系,根据《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办法(试行)》(闽委人才〔2015〕5号)和《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港湾计划”的若干意见》(泉委发〔2017〕6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认定原则

  高层次人才认定坚持公开、公平的原则,坚持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并重的原则,坚持业内认可、社会认可的原则。

  二、认定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市创办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产业发展导向企业的高层次人才,或以各种方式引进到我市用人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不含我市的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及以福建省引进生方式选拔引进的优秀毕业生。

  三、认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本规定所称的泉州市高层次人才是指具有较强的创业创新能力,学术技术、经营管理水平达到我市领先及以上水平,能够引领和带动我市某一领域科技进步、产业升级、文化繁荣、社会发展和管理服务水平提升,个人(含曾创办企业)信用记录良好,在泉州工作或来泉州创业发展,符合《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附件1,以下简称《认定标准》)规定标准之一的人才。

  (二)泉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近3年内,首次从泉州市外以受聘、合作、创办企业、受派等4种方式引进,得到用人单位认可的人才。以政府雇员、政府特聘专家等形式引进的,可按条件和程序确定为引进高层次人才。

  1.受聘。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每年在泉州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的劳动合同,担任企事业中层管理以上职务或相当技术职务;申报第一至五层次的人才,我市用人单位支付年薪达到我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一定比例以上的人才;申报第六至七层次的人才,所在县(市、区)用人单位支付年薪达到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一定比例以上的人才(工作单位属企业性质的按3倍或以上标准确定,除企业以外的按2倍或以上标准确定)。

  2.合作。个人或所在机构与泉州市机构合作创建公共平台(含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创业服务中心、软件园、留学人员创业园、装备产业类众创空间、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等人才发展平台,政产学研合作平台,金融、贸易、旅游、电商、文化艺术、新闻、科技服务等综合平台);担任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首席技术官,项目建设和运营3年内每年在泉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拥有项目运营所需的人才团队或战略性伙伴。

  3.创办企业。正式在泉州市内注册企业,担任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总裁或技术总负责人之一,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30%以上,拥有项目研发、成果转化所需的部分资金(不少于30万元)和一支技术研发、生产管理、市场开发等方面人才组成的创新人才团队。

  4.受派。受市外企业(机构)选派到泉州市内分支机构、企业或项目工作,在选派企业(机构)担任中层正职以上管理人员或相当技术职务,在市内受派机构(企业、项目)担任高管以上管理人员或相当技术职务;3年内每年在泉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申报第一至第五层次的人才,选派和受派单位支付年薪合计达到我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倍及以上;申报第六至七层次的人才,选派和受派单位支付年薪合计达到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倍及以上。

  四、认定程序

  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一般采取网上审核,具体按下列程序执行:

  (一)申报。由用人单位登录“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大厅”进入“申报登录”端口,进行单位注册。网上填写《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见附件2)并按要求上传材料。申请材料(以下材料均需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

  1.身份证或护照正、反面。

  2.近期免冠半身彩照(将作为制证头像)。

  3.本人承诺照(持身份有效证件拍照)。

  4.本人具备的认定条件相关材料,包括:

  (1)最高学历证书(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提供,国境外学历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最高学位证书(具有学位的人员提供,国境外学位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职称证书(具有专业技术的人员提供,如职称是在外省评审通过的,须经我省人社厅或我市人社局重新确认)。

  (4)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具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

  (5)荣誉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任职文件、项目成果、研究课题结题材料、论文检索报告、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等,其中,外文材料需提供翻译件并经驻外使领馆或公证书认证。

  (6)其他认定标准材料:在我市工作或创业的有关凭证。申请人属受聘(受派)人才的,需提供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聘用合同(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需提供工作协议)、任职文件;申请人属创业人才的,需提供其创办企业的营业执照;申请人属项目合作人才的,需提供项目合作协议、任职文件、股权比例文件和团队核心成员或战略性伙伴业绩材料。

  对特殊情况确无用人单位的人才,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工艺美术大师”,申报人提供社保缴费明细,经所在县(市、区)人才专员核实后,由“县(市、区)就业人才中心代办”账号进行申报。

  (二)初审。第一至五层次:各县(市、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初审申报材料(申请人所在单位是中直、省直单位驻泉机构或市属单位的,直接由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审核);第六至七层次:各县(市、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初审申报材料。

  对符合条件的,应同意并填写初审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退回补件并填写初审意见。

  (三)审核。第一至五层次: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审核人才是否符合相应认定标准;第六至七层次: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负责审核人才是否符合相应认定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应同意并填写审核意见报复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应不同意并填写审核意见。

  (四)复核。第一至五层次:市高层次人服务才中心根据申报材料和市直有关部门的审核意见,对人才认定进行复核;第六至七层次:各县(市、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根据申报材料和有关部门的审核意见,对人才认定进行复核。

  对符合条件的,应同意并填写复核意见和拟公示时间;对不符合条件的,应退回初审或不同意并填写复核意见。

  (五)公示、核查征信。第一至五层次:经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复核符合认定条件的人选,在泉州高层次人才网和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由相关部门核实是否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第六至七层次:经各县(市、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复核符合认定条件的人选,在各县(市、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由相关部门核实是否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六)核准。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人选,第一至五层次由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予以核准, 第六至七层次由各县(市、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予以核准。

  (七)发证。第一至五层次由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制作、发放“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证”,并向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第六至七层次由各县(市、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制作、发放“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证”,并向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

  五、管理与服务

  (一)经认定的第一至五层次人才,可享受《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港湾计划”的若干意见》(泉委发〔2017〕6号)等文件所规定的政策待遇;第六至七层次人才待遇由各县(市、区)兑现。

  (二)高层次人才实行任期制,任期为3年,期满可再次申请认定。任期内,达到更高层次认定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相应层次人才的认定。经认定通过者,其管理期重新计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取消或追回其所享受的物质待遇:一是学术、业绩上弄虚作假被有关部门查处;二是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人才资格;三是任期内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并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四是任期内被处以刑事处罚。因本款以上四项情形之一取消资格的,一律不再受理其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

  六、其他

  (一)建立举荐制度,根据我市产业发展需要,凡经我市举荐专家举荐的高层次人才,可采取简便灵活方式认定为我市相应层次的高层次人才,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二)建立自主评价制度,我市确定的高层次人才自主评价试点企业或单位可结合用人主体实际和人才岗位特点,对标《认定标准》制定本企业或单位自主认定工作方案,经有关部门审定后组织实施。试点企业或单位自主评价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三)各县(市、区)和各主管部门可参照本规定所设的资格条件,结合产业发展需要,制定相应产业人才认定标准,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研究同意后纳入认定体系,享受同等政策待遇。

  (四)《认定标准》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实行动态发布。

  (五)本规定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六)本规定自2018年11月15日起实施,之前相关政策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高层次人才房源申请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经认定为泉州市高层次人才(第一至第五层次人才)且在服务期内。

  2、高提次人才家庭(以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为一个家庭,下同)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含县、县级市、区、管委会)无住房。

  ■ □ 02 刚需/非刚需如何认定

  以下人群可申请刚需房

  (一)泉州中心市区(鲤城、丰泽、泉州开发区)户籍,且在这三个区内名下无房家庭:

  1、认筹人户籍所在地在鲤城、丰泽、泉州开发区,且户籍迁入需满6个月;

  2、认筹人的购房家庭(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鲤城、丰泽、泉州开发区名下无住房;

  3、如若是遇到离婚或房屋转让未满6个月的,按离婚前或转让前家庭名下住房套数计算。

  4、对已在港台动漫泉办理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胞,可享受泉州市属地居民同等购房政策。其中,在中心市区(鲤城、丰泽区、泉州开发区)办理台湾居民居住证且在全市范围内无住房的,可参与中心市区刚需摇号购房。

  (二)产业实用人才(新纳入):

  1、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不含我市的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就业,年薪达到统计部门公布的我市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产业实用人才。年薪是指一家用人单位支付工资薪金的总收入,不包含期权、股权和分红、科研成果转化等。当年度调整工作单位的,可以合并计算。

  2、产业实用人才家庭(以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为一个家庭,下同)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大泉州)内无住房,可通过“泉房通”网站申请刚需购房

  非刚需:

  除以上的刚需和高层次人才条件以外的购房者均为非刚需客户,非刚需购房者还需注意以下几种购房情况:

  1、限购

  在本市户籍需落户满一年,不限购。

  ▋此外,2019年9月,泉州发布《关于印发鼓励招工引才十条工作措施》中指出:对我市产业急需和来泉就业、创业人员,允许其持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创业人员提供在我市注册的营业执照)在除了鲤城区、丰泽区之外的所有区域购买1套商品住房。

  2、名下有安置房算刚需还是非刚需

  很多购房者还存有疑问:如果户口在鲤城、丰泽,泉州开发区,但是因为早先年老房子被拆迁了,得到一套安置房补偿,但是现在又想买套商品房,这样买房还算是首套房吗?还能算是刚需吗?

  答:如果你的安置房是没有产权的,你买房和贷款都算首套,不管你有几套没有产权的安置房,都对你的首套商品房没有影响。

  如果已经有一套有产权的安置房,那么再次买房则算是二套房,也就是交税需要交二套房的契税。

  05>>>

  招生政策

  1、对幼儿园、小学招生对象、招生办法、招生程序和时间等作了新的规定!

  2、中心市区新购学区房落户入学有重要变化!明确“三一致”!热门小学6年一学位!

  贰· 幼儿园/小学招生:

  2月27日,市教育局出台《泉州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秋季全市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这是泉州市近年来出台小学招生文件最早的一次。《意见》在延续去年政策的基础上对今年中心市区小学招生办法进一步细化和调整,并对明年中心市区公办小学招生政策调整作出预告。鲤城、丰泽、洛江区以外的各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参考中心市区公办小学招生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公办小学招生入学具体办法。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2021年3月1日及以后在中心市区公办小学招生服务区新购房落户,2022年秋季及之后申请入学的,要求: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该实际共同居住的住房产权比例应超过50%;市直小学和学位紧缺的区属公办小学(学校名单由各区教育局确定)招生服务区域的同一套住房每6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该校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在2021年3月1日之前购房的,不受此项政策影响。

  ■ □ 01 调整和细化中心市区公办小学招生办法:更加明确“三一致”的要求

  据市教育局初幼教科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中心市区公办小学招生政策综合近几年来各区公办小学和市直小学招生办法,作了一些细化和调整,各区还将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明确,有几点需注意:

  1、进一步明确中心市区公办小学优先招收对象的具体条件要求。与去年相比,更加突出住房产权要求。即:中心市区公办小学优先招收本校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适龄儿童。

  具体条件:

  ①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均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共同居住,户籍与房产一致(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房产与实际居住一致;

  ②适龄儿童落户到学校招生服务区域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日前;

  ③市直小学招生服务区域的同一套住房每三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该校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鲤城、丰泽、洛江区属公办小学可以参照实行。

  2、进一步明确如果满足“三一致”条件对象及按政策应照顾对象的数量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解决办法。即:采取公开电脑派位或抽签,或以落户到学校招生服务区时间先后等办法录取(具体办法由各区教育局、市直小学自定)。没有被该校录取的,由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附近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接收入学。

  3、进一步明确户籍在中心市区小学招生服务区域内但不符合以上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如:集体户、投靠亲属落户、租住户、非住宅产权户等)的招生办法。原则上由户籍地的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入学。家长须按时向招生服务区域公办小学报名登记。公办小学在招收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以及按政策照顾对象的适龄儿童后,有剩余学位的,采取公开电脑派位或抽签录取办法接收部分本类适龄儿童入学。

  4、中心市区适龄随迁子女父母的“两证”要求从1年以上延长到1年6个月以上。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全市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中的预告,将中心市区适龄随迁子女入公办小学的申请条件调整为:适龄儿童的父母一方在务工并居住所在区“两证”须达到1年6个月及以上(即居住证、劳动合同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签发时间为2020年3月1日前),且目前仍在该区居住、务工(经商)。去年,对“两证”的要求是达到1年及以上。

  5、“五区人员”合法房屋租赁合同要求从1年以上延长到1年6个月以上,并要求社保证明。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全市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中的预告,户籍在鲤城、丰泽、洛江、泉港区和台商投资区的人员(简称“五区人员”),在中心市区务工并暂住,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不能申领到居住证的,申请其适龄子女到务工并暂住所在区的公办小学入学,申请条件调整为:①达到1年6个月及以上的合法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3月1日前);②父母双方或一方在申请入学的学校所在区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证明等材料。去年对“两证”的要求是达到1年及以上,没有要求社保证明。

  ■ □ 02 新购房落户的入学有新要求:

  1.自2022年秋季招生起,中心市区公办小学认定招生服务区域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对象时,对2021年3月1日以后(包括3月1日)新购房落户的,要求:①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该实际共同居住的住房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包括50%,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上没注明共有产权人产权比例的,视为平均分配);②市直小学和学位紧缺的区属公办小学(学校名单由各区教育局确定)招生服务区域的同一套住房每6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该校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2.自2022年秋季招生起,户籍在鲤城、丰泽、洛江、泉港区和台商投资区的人员(简称“五区人员”),在中心市区务工并暂住,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不能申领到居住证的,申请其适龄子女到务工并暂住地所在区的公办小学入学,需提供:①达到1年6个月及以上的合法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3月1日前);②父母双方或一方在申请入学的学校所在区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1年及以上的证明等材料。

  ■ □ 03 全市民办小学招生延续“公民同招”要求和具体办法:

  全市民办小学招生延续2020年招生政策,严格执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规定,由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民办小学开展招生工作。今年的《实施意见》在去年的基础上,修改补充了“补录取”和“未被录取”的有关内容。对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按照“与没有报名参加民办学校招生的同等对待”原则,由生源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当地相关政策规定安排公办小学接收入学;对属于照顾对象的本校教职工子女,将申请条件“应提供与学校签订用人劳动合同并在当地缴交社保满一年及以上证明材料”修改为“应提供与学校签订的用人劳动合同以及在当地缴纳社保等证明材料”。

  ■ □ 04 继续落实教育优待照顾对象和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办法

  教育优待照顾对象和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办法延续2020年招生政策。优待照顾对象包括:高层次人才子女,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学照顾等。其中高层次人才教育优待政策依据为《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市教育局关于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有关规定的通知》(泉人社文〔2020〕138号)。

  ■ □ 05 招生日程安排总体提前

  2020年受疫情影响全市小学招生日程总体推迟,2021年秋季招生日程安排在参考2019年的基础上,综合有关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市直小学的意见,作出了新的调整,总体较去年有所提前。总体时间控制在:6月20日前,各小学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8月1日前,基本完成招生。7月5日—6日,各小学接受服务区域内户籍适龄儿童、按政策优待照顾入学对象报名登记;各相关小学接受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报名登记。7月7日—8日,各相关小学接受随迁适龄子女申请入学登记。因疫情防控等情况需要对招生日程安排作出调整的,将提前告示。

  叁·小升初招生:

  ■ □ 01 公民同招,民办100%摇号。

  公办初中学校实施初中单校划片对口直升或初中多校划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等方式招生,采取登记入学或书面通知入学。

  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初中学校同步报名招生,民办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应一次性全部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则100%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泉州市教育局建立泉州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台。全市民办初中学校各批次招生都须在泉州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台上实行统一网上报名。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报名招生,允许学生兼报。

  如果没有被民办学校录取摇中,学生转入参与对口直升或随机派位招生的公办初中学校招生,或者由生源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当地相关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到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 □ 02 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

  公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的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和制定具体操作规则,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须有公证机构参加,并组织公民办中小学校校长、小学毕业生家长等代表及新闻媒体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实时向社会公开,由派位结果的录取学校办理录取手续,学校不得劝退或变相劝退已录取的学生。公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的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结果一经产生,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派位结果。

  民办初中学校面向本县(市、区)招生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由学校的教育主管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民办初中学校面向泉州市中心市区(泉州市中心市区指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和面向外县(市、区)的招生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由泉州市教育局负责牵头组织;公办初中学校实施初中单校划片对口直升或初中多校划片电脑随机派位等录取方式招生的,由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组织。

  ■ □ 03 民办九年和十二年一贯制直升超额也需摇号。

  这是很多家长非常关心的问题。民办九年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毕业生原则上应按学生或家长意愿优先直升本校初中部,当小学部毕业生意愿直升人数大于初中招生计划数时,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当小学部毕业生意愿直升人数未超过初中招生计划数时,应一次性全部录取。小学部毕业生录取后仍有剩余招生计划面向外校的,按本实施意见的有关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方式和程序组织录取。

  未实施一贯制办学的民办学校,目前在读学生当年小学入学时,经教育主管行政部门同意,学校当时已向家长承诺可按一定比例直升本校初中部的,相应年级可按相应比例校内直升,但必须按照上述一贯制学校的招生录取办法并纳入提前批。

  06>>>

  税费&其他

  壹·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非住宅类(写字楼、SOHO、商铺)按3%的税率征收契税。

  注: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贰·增值税及附加税

  购买二手房,需要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及其附加税的税率为5.6%,满2年可以免征增值税,满2年是指房产证或契税完税证从出证时间开始计算,到房屋出售时,时间满2年或超过2年。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计算公式:房屋的计税价÷(1+5%)×5.6%。

  叁·印花税

  住宅印花税免征,非住宅印花税为总房款的0.05%,一般跟首付款一起缴。

  肆·物业管理费

  从收房日开算,以购房人验收房屋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如开发商发出入住通知书后,购房人无正当理由不进行收楼的,物业管理费可以从发出入住通知书一个月后开始计算。一般先交三个月。产权人长期不住的房屋或开发商未售出的空置房,均应交纳物业管理费。

  伍·权属登记费

  住宅的不动产登记费80元/户,非住宅类(写字楼、SOHO、商铺)550元/户,如登记人数增加一名,需要再多缴10元/人的工本费。

  陆·权籍调查表和宗地图

  住宅200/户,非住宅类(写字楼、SOHO、商铺、车位)200元/户。

  举报/反馈

上一篇:【乡村振兴】聚焦中考 细化管理 城乡携手 再创佳绩
下一篇:2022世界一流学科排名,12所大学拥有世界最强学科!浙大上榜最多

最近更新教育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