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6城区发布2022年小升初招生细则安排及划片政策..

栏目:家庭教育  时间:2022-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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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1日,太原市各区教育局陆续发布2022年小升初招生细则安排!

  关于2022年小店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实施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公平普惠原则

  将全区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纳入招生入学范围,为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提供义务教育公办学位,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

  (二)属地管理原则

  坚持“以县为主、属地管理”原则,在市教育局统筹指导下,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三)免试就近原则

  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统筹安排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积极稳妥地实行房产地址“学位限定”,即自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同一套住宅 3 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初中1个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加大对房产地址“学位限定”政策的宣传力度。各学校通过张贴公告、召开家长会等方式对该项政策进行宣传告知,帮助周边居民及时了解政策,积极稳妥推进房产地址“学位限定”办法落地落实。从2021年9月开始,逐年对初中一年级新生进行户籍及房产摸底,建立2021级学生户籍房产信息登记库,并告知家长该房产地址 3 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初中1个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今后逐年对同一房产地址连续三年进行对比,同时确定该房产地址须入学初一新生是否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确保公平公正实施房产地址“学位限定”的政策。

  (四)公民办同步招生原则

  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规定要求,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五)精准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进乡村振兴,落实政府、有关部门及学校共同参与的控辍保学联控联保责任机制。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对无正当理由未送子女入学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要加大行政和司法劝返力度,形成有力震慑。

  二、工作体制

  2022年小店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在市教育局统筹指导下,在区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结合实际,由区教育局制定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实施办法,各小学具体组织实施。

  三、公办初中入学办法

  根据《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并教基〔2022〕6号)文件要求,全区义务教育初中学校起始年级严格按照规定标准班额招生,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

  按照免试和相对就近的原则,由区教育局依据生源情况、学校布局、办学规模、交通便利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区域内每所公办初中学校入学范围,并向社会公布,确保每名小学毕业生都能升学接受初中义务教育。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的学籍和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

  (一)九年一贯直升

  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户籍为本地的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本校初中学习。

  五十一中、中辐院学校、太原市第三实验中学、三十二中、九一实验学校

  上述学校在本校学生九年一贯直升后,如仍有空余学位,可参与多校划片电脑派位。

  (二)单校划片入学

  各街道、乡镇所属小学毕业生,对口直接升入本街道、乡镇的初中学校就读。

  1.小店区三中教育集团小店区第四中学校(原小店街道一中)

  2.小店区三中教育集团小店区第六中学校(原刘家堡乡一中)

  3.小店区三中教育集团小店区第八中学校(原北格镇一中)

  4.小店区第五中学校(原小店街道二中)

  5.小店区第七中学校(原刘家堡乡二中)

  6.小店区第九中学校(原西温庄乡一中)

  7.小店区第十一中学校(原黄陵中学)

  (三)多校划片入学

  多校划片入学采取电脑随机派位安排入学,各学校要认真细致做好小学毕业生户籍所在地、家庭住址和学籍审核工作,核实学生参加分配、电脑随机派位资格。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和单校划片对口直升学校的毕业生不参加随机派位。

  1.学区对口直升结合多校划片电脑随机派位

  本着尊重历史、注重衔接的原则,山大附中、小店区三中原片区范围内学生仍执行划片对口直升,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以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录取学生入学,如有空余学位按照片区实行电脑随机派位。

  山大附中:

  户籍地址在下列范围内:东起坞城路,南至学府街,西到坞城中路,北到长风街范围内,且符合“双籍”(学生在本区具有派位资格的28所小学有正式学籍,学生户籍为本区,“双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一年以上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以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录取学生入学,如有空余学位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安排入学。具有派位资格的是下列 28所小学符合“双籍”的小学毕业生。

  小学校28所:

  大营盘小学、长治路小学、沙河街小学、建南小学、八一小学、九一小学、北营小学、晋阳街小学、卫华小学、育杰小学、太航学校、师范街小学、山大附小、师院附小、 太原市第四实验小学、八一小学教育集团平阳校区 、八一小学教育集团长风校区(原长风小学)、太原市第四实验小学教育集团育英校区(原水工学校)、太原市第四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小店区第三实验小学(原华宇小学)、太原市第四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南站校区、实验小学许坦校区、加洋双语小学校、马蹄莲小学校、尊成公学小学校、闻励实验小学校、华德天一小学校、奥林实验小学校、华一小学校

  山大附中汾东学校:

  户籍地址在下列范围内:东起真武路,南至化章街,西到人民南路,北到正阳街范围的原住居民子女对口直升。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以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录取学生入学,如有空余学位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安排入学。具有派位资格的是下列32所小学符合“双籍”(学生在本区具有派位资格的32所小学有正式学籍,学生户籍为本区,“双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的小学毕业生。

  小学校32所:

  大营盘小学、长治路小学、沙河街小学、建南小学、 八一小学、九一小学、北营小学、晋阳街小学、卫华小学、育杰小学、太航学校、师范街小学、山大附小、师院附小、太原市第四实验小学、八一小学教育集团平阳校区、八一小学教育集团长风小学(原长风小学)、太原市第四实验小学教育集团育英小学(原水工学校)、太原市第四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小店区第三实验小学(原华宇小学)、太原市第四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南站校区、实验小学许坦校区、实验小学、育才小学、恒大小学、正阳街小学、加洋双语小学校、马蹄莲小学校、尊成公学小学校、 闻励实验小学校、华德天一小学校、奥林实验小学校、华一小学校

  山大附中和山大附中汾东学校不得兼报。

  小店区三中:

  户籍地址在下列范围内:东与经济区交界,南至正阳街,西与晋源区交界,北到汾东北路西一巷—电子街范围内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小店区三中(包括在畜牧研究所居住的单位职工子女,小店社区原住村民子女;李家庄、经济区地界除外)。户籍地址在东至人民南路,南至化章街、西至汾东南路,北到正阳街范围内的小店区正阳街小学应届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小店区三中。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需以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录取学生入学,未能入学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当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人数,按学生志愿直接分配入学,空余学位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安排入学。具有派位资格的为实验小学、育才小学、恒大小学、正阳街小学的未能学区对口直升小店区三中、本区户籍且学籍满一年的小学毕业生,派位以后未能入学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2.两次电脑随机派位

  为确保学生享受到更加公平均等的教育资源,多校划片随机派位工作分两次进行。

  第一次派位:参加多校划片的13所初中学校,将每校派位计划的30%用于第一次电脑随机派位,21所小学具有本地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均可填报志愿参加。对报名人数少于派位人数的初中学校,按学生志愿直接分配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派位人数的初中学校,以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录取学生入学。

  初中学校13所:二十一中、二十七中、三十二中、三十八中军民路校区、三十八中并州路校区、四十八中、五十一中、综合高中、太原二中(寄宿制学校)、外语科技中学、晋阳街中学、太原市第三实验中学、中辐院学校

  小学校21所:大营盘小学、长治路小学、沙河街小学、建南小学、八一小学、九一小学、北营小学、太航学校、晋阳街小学、卫华小学、育杰小学、师范街小学、山大附小、师院附小、太原市第四实验小学、八一小学教育集团平阳校区、八一小学教育集团长风小学(原长风小学) 、 太原市第四实验小学教育集团育英小学(原水工学校)、太原市第四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小店区第三实验小学(原华宇小学)、太原市第四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南站校区 实验小学许坦校区

  第二次派位:将13所初中和28所小学分为北部片区和南部片区,分片区对第一次派位后剩余的初中学位进行第二次派位。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人数的初中学校,按学生志愿直接分配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初中学校,以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录取学生入学。

  北部片区:

  初中学校:二十一中、三十二中、三十八中并州路校区、四十八中、外语科技中学

  小学校:大营盘小学、长治路小学、沙河街小学、卫华小学、建南小学、八一小学教育集团长风小学(原长风小学)、 太原市第四实验小学、太原市第四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小店区第三实验小学(原华宇小学)、太原市第四实验小学教育集团育英小学(原水工学校)

  南部片区:

  初中学校:太原二中(寄宿制学校)、太原市第三实验中学、二十七中、综合高中、三十八中军民路校区、五十一中、晋阳街中学、中辐院学校

  小学校:八一小学、九一小学、太航学校、北营小学、晋阳街小学、育杰小学、师院附小、师范街小学、山大附小、八一小学教育集团平阳校区、太原市第四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南站校区、实验小学许坦校区、加洋双语小学校、 马蹄莲小学校、尊成公学小学校、闻励实验小学校、华德天一小学校、奥林实验小学校、华一小学校

  3.多校划片入学电脑随机派位

  凡位于晋阳街以南,汾东北路西一巷—电子街—电子街以东直线延伸区域以北,机场快速路以西,西与晋源区交界范围内的小店区属学校(师院附小参加山大附中摇号除外、九年一贯制学校太原市第三实验中学除外)中有本校正式学籍、户籍为小店区,且学籍和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有资格参加太原五中龙城校区的电脑随机派位。

  小学校8所:八一小学教育集团龙城校区、八一小学教育集团晋阳校区、九一小学教育集团体育路校区、太原市第三实验小学国风校区(小店区第二实验小学)、小马小学、黄陵小学、大吴小学、滨河东路小学(八一小学教育集团)

  当报名人数小于当年招生计划时,全部安排入学。

  当报名人数大于当年招生计划时,全部采用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入学。未能入学的参加下列初中学校的第二次派位。

  太原二中(寄宿制学校)、太原市第三实验中学、二十七中、综合高中、三十八中军民路校区、五十一中、晋阳街中学、中辐院学校

  注:三十八中军民路校区和三十八中并州路校区 初一办学地点均在并州路校区,初二初三办学地点均在军民路校区。

  电脑随机派位未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根据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情况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电脑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届时,邀请公证机构、计算机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分家长代表进行监督,及时公示派位录取结果。

  (四)跨行政区域升学办法

  1.凡跨县(市、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就读初中,由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小学毕业生人数和本地区初中学校分布情况统筹安排,但不得择校。

  2.继续坚持严禁跨县(市、区)在公办初中学校之间择校的规定。严禁以任何理由安排户籍、学籍不在本区域内的学生进行择校。

  3.“人户分离”小学毕业生确需在本区升初中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五)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升初中须提供:①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原籍《居民户口簿》;②进城务工人员在本市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2021年6月30日前办理);③进城务工人员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22年6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21 年6月30日前办理);④非本市小学毕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还需提供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乡镇或学校证明。

  2.凡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的公办初中学校就读,但不得择校。

  (六)两县贫困家庭子女入学办法

  阳曲、娄烦两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小店区居住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小店区初中入学的,登记报名须提供:①《居民户口簿》;②在小店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居住满一年的证明材料(时间截止2022年6月30日前);③在本市六城区有合法稳定职业且工作满一年的证明材料(时间截止2022年6月30日前);④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扶贫手册。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七)统筹安排入学

  派位完成后仍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可结合户籍、住址、学籍等,统筹接收小学毕业生(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

  (八)其他情况小学毕业生入学办法

  1.2022年,太原市外国语学校、太原市第二外国语学校和太原市进山中学校继续面向城六区小学毕业生招收小语种、航天实验班学生,只能进行外语能力评估、航天科技素养及创新思维能力评估,不得进行其他学科测试,由学校按有利于培养外语类综合人才、航天人才原则制定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审定后执行。

  2.凡具备寄宿制条件的公办初中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扩大招生范围,具体办法由学校提出申请并制定招生方案,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实施。

  3.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小学毕业生,可安排到普通中学随班就读,或根据家长意愿,结合实际,安排转入特教学校就读。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残疾小学毕业生接受义务教育。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随班就读工作按照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市残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太原市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随班就读工作实施方案》(并教基字〔2016〕3 号)文件执行。

  4.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5.关爱留守儿童,根据留守儿童实际情况、家庭住址、家长意愿,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区属寄宿制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6.本区居住的有入学需求的港澳台适龄儿童,家长可直接到小店区教育局登记,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根据周边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7.小店区居住的义务教育阶段国际学生可到区教育局登记,区教育局安排到区域内具有招收国际学生资格的学校就读。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8.其他情况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严格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程序

  民办中小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初中学校面向审批设立部门管辖区域招生,且不得招收太原市行政区域以外学生(不含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和已在本市小学就读且有本市小学学籍的外地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和未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在全市统一时间内,通过登录太原市教育局官方网站、“我的太原”APP、“太原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未选报民办学校的学生,将默认为选择公办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多胞胎子女实行捆绑摇号,家长可自愿选择。民办初中学校电脑随机派位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全程录像,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全市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13日8:00--7月17日18:00。每名小学毕业生只能选报一所民办初中学校。

  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有效对接。民办学校不得招收未经网上报名的小学毕业生。

  凡已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且已签订协议的学生,区教育局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初中学位;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在九年一贯制(或十二年一贯制)学校连续就读满六年且有本校学籍的应届小学生可自愿直升本校初中。直升本校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必须参加全市民办初中招生网上报名。九年一贯制(或十二年一贯制)学校意愿直升人数大于初中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初中录取结果;直升人数少于初中招生计划的,空余计划根据报名情况实行注册入学或电脑随机派位入学。

  五、工作要求

  (一)严肃招生工作纪律

  1.从严执行“十项严禁”。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无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招生结束后,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公办民办学校间混合招生、混合编班、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义务教育学校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接收简历、招生咨询、网络登记学生信息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选拔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竞赛),或采用其考试(竞赛)结果、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摸排登记生源、选拔学生;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或转接手续;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或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成绩排名、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2.从严规范学籍管理。教育局充分利用学籍系统规范中小学校招生,在学籍系统中设置招生计划数,确保招生计划刚性执行。普通中小学学籍注册严格执行《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晋教基〔2019〕19号)规定的注册程序和时间,按照“严格计划审核、规范录取(入学)手续、明确注册时限、分县逐校审核”的办法进行,确保学校招生计划、招生录取名单和学籍注册名单相统一。对超计划、无计划、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一律不得办理学籍注册和转接。初中学籍注册时间截止后,初中学校要及时向区教育局报告尚未报到的已分配小学毕业生。对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未接续初中学籍的小学毕业生,由学生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严格排查,落实家长监护责任,书面告知法定义务,严防辍学。学校校长对学生“人籍一致”情况负有第一责任,要定期进行自检自查,规范管理。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问题。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掐尖招收转学生。

  3.从严查处违规违法行为。教育局及学校要严格执行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项严禁”和省、市招生纪律要求,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中小学招生纪律,对违法违规招生行为“零容忍”,保持高压态势,确保中小学招生工作规范实施、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秩序良好。对于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区教育局视违规情节轻重给予约谈、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二)全面保障落实到位

  1.统筹做好资源配置。持续扩大公办教育资源特别是公办优质教育资源,加强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整体规划,科学测算需求,通过新建、改扩建一批中小学校推动公办学校扩容增位;深化办学模式改革,支持公办优质学校通过区域内、跨区域、跨行政层级和跨学段等多种集团化办学形式帮扶薄弱校,整体提升城乡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促进区域内中小学校协调发展;要坚持教育公益属性,落实政府责任,合理调控民办义务教育占比,严格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办好办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2.严格落实各方责任。教育局要建立学位预警制度。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出现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并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起始年级严格按照标准班额进行招生,杜绝产生新的大班额。

  3.全面加强组织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将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作为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规范民办义务教育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统筹,充分考虑疫情防控形势,做好风险研判,认真研究制定本区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和招生工作疫情防控预案,进一步提高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和社会稳定。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统筹,通过明察暗访、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对全区招生入学工作进行督查。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4.不断完善招生服务。充分考虑疫情防控需要,进一步优化入学工作方案,为家长提供方便快捷的入学服务。

  5.积极营造良好氛围。教育局要通过报纸、广播、官网、官微等多种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入学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加大权威信息发布力度,加强招生入学政策解读,扎实做好招生政策宣传解读工作,争取学校、家长、学生和社会的理解支持。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应报审批机关备案,严禁学校私自通过微信、公众号、自媒体等网络平台进行虚假宣传。要加大对常见违规招生行为的预警,帮助家长和学生提高警惕,避免受害。对群众关心关注的敏感问题和难点问题,要有针对性地深入细致做好宣传引导工作。教育局及学校要加强舆论引导,规范新闻报道,加强风险评估,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化解风险隐患,切实做好招生入学工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迎泽区2022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实施方案!

  

  2022年尖草坪区初中招生入学工作通告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原则

  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统筹安排我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继续接受义务教育。区教育局根据本区小学毕业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定各中学校服务片区范围。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民办同步招生原则

  将全区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纳入初中招生入学范围,为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提供义务教育公办学位,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严禁任何部门、义务教育学校和机构以考试、测试、面试等形式筛选生源。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三)坚持依法依规、精准控辍的原则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教育部“十项严禁”要求,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进乡村振兴,落实政府、有关部门及学校共同参与的控辍保学联控联保责任机制,完善“一校一案”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健全人口大数据比对机制,精准摸排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流向,及时掌握学生学籍状态,纳入台账动态管理,推进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严防学生无正当理由长期请假造成事实辍学,确保义务教育“一个都不能少”。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区教育局备案。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入学条件

  1.凡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应当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少年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持县级以上医院病历,向区教育局备案。

  2.本市户籍适龄少年入学:须提供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产)权证、小学毕业证。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入初中的学籍和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2021年6月30日前办理);进城务工人员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22年6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21年6月30日前办理);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原籍《居民户口簿》。

  三、公办初中入学办法

  (一)科学划分入学范围

  按照免试和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区教育局在原有相对稳定学区范围的基础上,适度调整,科学合理确定每所公办初中学校的学区范围,确保每名小学毕业生都能升学接受初中义务教育。

  (二)本区入学办法

  1.“单校划片”入学办法。凡办有小学的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本校小学毕业生升入本校初中。实行“单校划片”的初中学校,通过对口直升方式升学,即一所初中对口片区内所有小学,对口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对口初中学校就读。

  2.“学区对口”入学办法。实行“学区对口”入学的初中学校,区教育局合理划分学区范围,通过“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方式实行学区对口入学。片区内的小学毕业生按划定的学区,对口升入对应的初中学校就读。

  3.太原市外国语学校(摄乐校区)入学办法

  (1)户籍在摄乐村、三给村、营村和芮城村的原住民小学毕业生均可填报太原市外国语学校(摄乐校区)志愿进行报名,报名结束后由摄乐小学、三给小学、营村小学和芮城小学四所学校各自负责组织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核定后报区教育局审定。符合条件的,全部直升。

  原住民的认定标准解释如下:一是户籍在2017年城中村拆迁改造之前在本村;二是城中村拆迁改造时,本人有30平米的村民个人福利面积,并在拆迁补偿协议中明确体现。以上两条同时具备且缺一不可,即认定为本村原住民。

  (2)从2023年秋季学期开始,直升太原市外国语学校(摄乐校区)实施“双籍一致”政策。即学籍在摄乐村、三给村、营村和芮城村4所村办小学,户籍在4个村且“人籍一致”的小学毕业生方可直升。

  (三)跨行政区域入学办法

  凡跨县(市、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小学毕业生,由区教育局视具体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入学,但不得择校。

  (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我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分配实行全覆盖。具体分配办法:一是辖区内除汇丰片和迎新街片外的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全部对口直升片区内对应初中就读;二是汇丰片和迎新街片区的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由区教育局依据片区内初中的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不得择校;三是汇丰片、大同路片和尖草坪片区内需要寄宿的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可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区第六中学校就读,不得择校。

  (五)两县贫困家庭子女入学办法

  阳曲、娄烦两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我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我区升入初中学校就读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公办初中学校就读,不得择校。

  (六)其他情况小学毕业生入学办法

  1.区实验中学适当扩大招生范围,面向全区招收1个班需寄宿的本区“双籍统一”的小学毕业生。

  2.特殊群体、特殊类型学生入学

  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落实多部门协同联动的残疾儿童评估鉴定制度,做好“一人一案”教育安置工作。保障轻度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接受义务教育,对中、重度残疾儿童通过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按规定落实好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照顾政策。

  四、民办初中入学办法

  (一)招生对象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主要面向审批设立部门管辖区域招生,不得招收太原市行政区域以外户籍学生(不含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已在本市小学就读且有本市小学学籍的外地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和未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二)报名时间

  7月13日8:00—7月17日18:00

  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在全市统一时间内,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手机或电脑端进行网上报名。每名小学毕业生可选报一所民办初中学校。

  (三)录取办法

  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应当在具备直升本校资格的小学毕业生及其监护人自愿的前提下,接收该生直接升入本校初中就读。自愿直升本校初中的小学毕业生须参加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并报本校志愿。意愿直升人数大于初中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初中录取结果;直升人数少于初中招生计划的,空余计划根据报名情况实行注册入学或电脑随机派位入学。

  民办初中学校网上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网上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多胞胎子女可自愿选择是否进行捆绑摇号(关联派位)。

  民办初中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将全程录像,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确保全过程公平公正。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尖草坪区2022年初中招生入学学区划分

  为保障我区每一名适龄少年都有一个公办初中学位,确保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和学区入学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区教育局在原有相对稳定学区范围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确定每所公办初中学校的学区范围。现将我区2022年初中招生入学学区划分范围公布如下,请各学校遵照执行。

  一、单校划片对口直升

  傅山学校:小学部的毕业生直升傅山学校初中部;西村小学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区实验中学校:七平街小学校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区第二中学校:新城小学校、北固碾小学校、赵道峪小学校及新店小学校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区第三中学校:实验小学、第四实验小学、呼延小学校、西张小学校、杨家小学校、芮城小学校、营村小学校、摄乐小学校及三给小学校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区第五中学校:科技实验小学、东方小学和光明小学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区第六中学校:向阳小学校、北下温小学校、西墕小学校和西高庄小学校的毕业生对口升入;柏板小学校、镇城小学校、西关口小学校、上薛小学校和宇文小学校需寄宿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上兰中学校:上兰小学校、土堂小学校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柏板中学校: 柏板小学校、镇城小学校、西关口小学校、上薛小学校和宇文小学校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阳曲中学校:阳曲小学校、皇后园小学校、黄花园小学校、峰西小学校、歇子寨小学校、岗底小学校和河底小学校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汇丰中学校:第三实验小学校的毕业生对口升入;双语实验小学、兴华街第二小学校、第六实验小学校、大东流小学校及一流小学校本市户籍的毕业生对口升入;根据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汇丰片区内五所小学的部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

  太原市第十三中学校:统筹安排汇丰片区内五所小学的部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

  太原市第五十五中学校:赵庄小学校、大同路小学校、翠馨苑小学校、恒大名都小学校和太原市五十五中小学部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太原市第五十九中学校:恒山路小学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太原市第六十中学校:坪西小学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太原市第六十七中学校:阳光小学、兰岗小学校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中北大学附属中学:中北大学附属小学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二、学区对口入学

  区实验中学、太原市第六十一中学校、太原市第六十六中学校、太原市第四实验中学校、杏花岭区第二中学校、杏花岭区第六中学校,本着尊重历史,注重衔接的原则,实行学区划片入学。

  1.迎新街片

  区实验中学校:新华社区、新华西社区、朝阳社区、迎新苑、区二中宿舍楼、怡和园以及凤凰小区的片区内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

  太原市第六十六中学校:兴安苑社区、青楼社区、红楼社区、大同路社区、102社区、青山苑和103宿舍以及迎新东一条、迎新东二条和迎新南一巷、南二巷之间零散宿舍的片区内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

  2.汇丰片

  太原市第六十一中学校:友喜社区(万柏林区户籍)、欣园社区、华硕苑小区以及选煤厂社区的片区内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

  3.尖草坪片

  太原市第四实验中学校:柏杨树村、同乐苑、东涧河、晋安南北院、城建工人柏南、苹果旧技校、柏北院、柏桦柏杨区、东山矿区的片区内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

  杏花岭区第二中学校:东市场棚户、中涧河涧河苑、17-19宿舍、21宿舍、24宿舍、耐火、机车、东市区、建材宿舍、迎春小区、西涧河、花园后宿舍、涧河路、春怡园的片区内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

  杏花岭区第六中学校:14-16宿舍、20宿舍、22宿舍、23宿舍、25-35宿舍、自建一、自建二、自建四宿舍、七府坟村、恒三铁路宿舍、汽运宿舍、大型、冶建、光社、117-118宿舍的片区内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

  2022年尖草坪区初中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

  一、7月8日前:制定出台《尖草坪区2022年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核。

  二、7月11日:向社会公布本区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招生计划、划片范围。

  三、7月13日—8月15日:区教育局组织公办、民办初中招生入学工作。

  1.7月13日8:00—7月17日18:00:区教育局组织公办初中报名工作和填报志愿工作,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跨县(市、区)就读申请、外地学籍(本市户籍或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民办小学毕业生选择回公办学校就读进行网上统一报名;

  2.7月19日—7月20日:对外地外地学籍(本市户籍或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填报信息进行数据比对;

  3.7月25日—7月26日:对外地小学毕业生(本市户籍或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填报信息与校对数据比对不符的信息进行现场材料确认;

  4.8月5日:民办初中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的学校公布录取名单;区教育局组织网上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学校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并公布派位结果;

  5.8月6日--8月7日:民办初中学校为录取学生办理入学手续。

  6.8月8日—8月9日:区教育局审核民办初中录取结果。

  7.8月10日—8月13日: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民办初中学校未录取学生、民办小学毕业生返公办就读学生、跨县(市、区)就读学生、外地学籍(本市户籍或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生等。

  四、7月13日—7月30日:太原市外国语学校、太原市第二外国语学校和太原市进山中学校分别开展小语种班和航天实验班招生工作。

  五、8月15日:区教育局汇报初中招生情况。

  六、8月23日:全市统一发放初一新生入学(录取)通知书。

  七、8月26日:初一新生报到,开展中小学衔接教育。

  八、8月28日:开展初一新生均衡编班工作。

  尖草坪区初中入学咨询电话

  

  万柏林区2022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实施办法

  

  

  

  

  

  

  

  

  

  

  

  

  

  

  

  

  

  

  关于2022年杏花岭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实施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统筹安排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全区小学毕业生升公办初中采取“直升”“单校划片”“多校划片”等方式相对就近入学。全区所有初中学校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方式选拔新生。继续积极稳妥地实行房产地址“学位限定”。自2021年起,对适龄儿童入学登记的房产地址及适龄儿童就读学校实施记录,自该地址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同一套住宅3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初中1个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二)坚持公平普惠原则。将全区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纳入小学毕业升初中范围,为每一名小学毕业生提供义务教育公办学位,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

  严禁任何部门、义务教育学校和机构以考试、测试、面试等形式筛选生源。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实行均衡编班。

  (三)坚持公办民办同步招生原则。按照“以县为主、属地管理”原则,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四)坚持精准控辍保学原则。要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进乡村振兴,落实政府、有关部门及学校共同参与的控辍保学联控联保责任机制,完善“一校一案”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健全人口大数据比对机制,精准摸排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流向,及时掌握学生学籍状态,纳入台账动态管理,推进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严防学生无正当理由长期请假造成事实辍学,确保义务教育“一个都不能少”。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区教育局备案。区教育局将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工作体制

  2022年全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在上级领导和区教育局总体安排下,由各小学具体组织实施。各小学要结合各自实际,制订本校小升初具体实施方案。

  三、公办初中入学办法

  2022年全市民办初中和公办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同步进行,凡没有选报民办初中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将默认为选择公办初中学校;自愿选报民办初中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将不再参与公办初中学校志愿填报。

  凡已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且已签订正式协议的学生,区教育局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初中学位。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小学毕业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一)多校划片入学

  1.多校划片的初中学校,本着尊重历史、注重衔接的原则,由各小学按照划定的初中学校招生范围和报名条件,组织小学毕业生家长填报入学志愿。入学志愿经家长签字确认后,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修改。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人数的初中学校,学校按学生填报志愿直接分配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初中学校,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产生。电脑随机派位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各小学具体实施。届时,邀请公证机构全过程监督,严格纪律,全程录像。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邀请计算机专业人员、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或家长代表参加,同时区教育局派出人员进行督导,及时公示派位录取结果。

  2.参加直升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及已被两所外国语学校小语种、进山中学航天科技班提前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和自愿选报民办初中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将不得参与志愿填报。

  3.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学籍和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

  4.填报志愿组织实施

  (1)志愿范围:

  第一次志愿:各小学对口划片范围内的所有中学,每生可填报一所。

  第二次志愿:第一次志愿派位结束后,各小学对口划片范围内有空余学位的中学,每生可填报一所。

  第三次志愿:第一次志愿、第二次志愿派位结束后,各小学对口划片范围内仍有空余学位的中学,每生可填报一所。

  (2)报名条件:

  ①山西省实验中学、太原市第十八中学校、太原市第十二中学校。

  符合“双籍”一致的,对口划片范围内所有小学校小学毕业生(学籍和户籍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可以填报。“双籍”不一致的、参加直升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及已被两所外国语学校小语种、进山中学航天科技班提前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和自愿选报民办初中学校的小学毕业生,不得填报。

  ②除山西省实验中学、太原市第十八中学校、太原市第十二中学校以外,各小学对口划片范围内的其它中学。

  除参加直升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及已被两所外国语学校小语种、进山中学航天科技班提前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和自愿选报民办初中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外,对口划片范围内各小学的毕业生均可以填报。

  5.填报志愿和派位流程:

  各小学组织学生依次填报对口划片范围内志愿,分批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已经被第一次志愿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第二次、第三次志愿的填报,已经被第一次、第二次志愿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第三次志愿的填报。

  各小学首先组织填报第一次志愿,并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和分配工作;其次,组织未被第一次志愿录取的学生就有空余学位的片内中学填报志愿,并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和分配工作;最后,组织未被第一次、第二次志愿录取的学生就有空余学位的片内中学填报志愿,并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和分配工作。

  6.三次填报志愿仍未录取的学生,由毕业学校安排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学校入学,但学生不得择校。

  符合报名条件未参与志愿填报的学生,视为放弃填报志愿,由毕业学校安排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学校入学,但学生不得择校。

  7.多胞胎子女可自愿选择是否进行捆绑摇号(关联派位)。

  8.各小学认真做好学生相关审核工作,核实学生参加填报志愿的资格、信息,并由家长签字确认学生志愿后,上报相关数据。

  (二)“单校划片”小学毕业生,根据划片范围,实行“单校划片”入学。通过对口直升方式入学,即符合条件的对口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对口初中学校就读。

  杏花岭区涧河小学校、杏花岭区享堂西街小学校、杏花岭区七府园小学校实行“单校划片”对口直升,对口直升中学为太原市第四实验中学、杏花岭区第二中学校、杏花岭区第六中学校。

  杏花岭区杨家峪街道联校、杏花岭区中涧河镇联校、杏花岭区中涧河镇联校小返分校实行“单校划片”对口直升,直升本镇(街)初中学校。

  本着尊重历史、注重衔接的原则,杏花岭区第二中学校、杏花岭区第六中学校、太原市第四实验中学、太原市第五十五中学原片区范围内学生仍执行划片直升入学。

  太原市第五十五中学的空余学位面向杏花岭区新建路小学校、杏花岭区新建路二校、杏花岭区外国语小学校、杏花岭区胜利桥东小学校、杏花岭区北大街小学校、杏花岭区胜利西街小学校、杏花岭区滨河东路小学校、杏花岭区新建路小学富力华庭分校填报志愿。

  杏花岭区第二中学校、杏花岭区第六中学校、太原市第四实验中学的空余学位面向杏花岭区解放路小学校、杏花岭区胜利街小学校、杏花岭区国师街小学校、杏花岭区坝陵桥小学校、杏花岭区小东门小学校、杏花岭区北中环街小学校、杏花岭区享堂南街小学校、杏花岭区实验小学校、杏花岭区五一路小学富力城分校、杏花岭区新道街小学中车分校、杏花岭区新道街小学富力分校填报志愿。

  (三)凡跨县(市、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由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小学毕业生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入学,但学生不得择校。

  (四)继续坚持严禁跨县(市、区)在公办初中学校之间择校的原则。区教育局在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中,严禁以任何理由安排户籍、学籍不在本区区域内的学生进行择校。

  (五)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升初中须提供:

  1.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原籍《居民户口簿》。

  2.进城务工人员在本市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2021年6月30日前办理)。

  3.进城务工人员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22年6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21年6月30日前办理)。

  4.非本市小学毕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还须提供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乡镇或学校证明。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由各小学统筹安排到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的公办初中学校就读,但不得择校。

  (六)阳曲县、娄烦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六城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太原市居住地初中学校就读的须提供:

  1.《居民户口簿》。

  2.在本市六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居住满一年的证明材料(2021年6 月30 日前办理)。

  3.在本市六城区有合法稳定职业且工作满一年的证明材料(2021年6 月30 日前办理)。

  4.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扶贫手册。

  符合条件的,由各小学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公办初中学校就读,但不得择校。

  (七)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落实多部门协同联动的残疾儿童评估鉴定制度,做好“一人一案”教育安置工作,保障轻度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接受义务教育,对中、重度残疾儿童通过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小学毕业生,可安排到普通中学随班就读,或根据家长意愿,结合实际,安排转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残疾小学毕业生接受义务教育。

  (八)按规定落实好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照顾政策。

  (九)其他情况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由区教育局结合本区实际统筹安排,但不得择校。

  (十)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开展,应充分考虑疫情防控需要。各小学工作人员在面见家长时,应佩戴口罩,与家长保持一定距离。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入校,应主动扫场所码,出示健康码绿码、行程码、五日内核酸阴性证明,佩戴好口罩。各小学要有效疏导分流,控制现场人数,做好人员登记、体温检测、通风消毒等工作。

  四、小语种、航天实验班入学办法

  太原市外国语学校、太原市第二外国语学校和太原市进山中学校继续面向六城区小学毕业生招收小语种、航天实验班学生,只能进行外语能力评估、航天科技素养及创新思维能力评估,不得进行其他学科测试,由学校按有利于培养外语类综合人才、航天人才原则制定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审定后执行。

  五、民办初中学校(含已转公的公参民学校)入学办法

  (一)招生对象

  具有本市小学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具有本市户籍和外地小学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范围

  民办初中学校主要面向审批设立部门管辖区域招生,不得招收太原市行政区域以外户籍学生(不含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已在本市小学就读且有本市小学学籍的外地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和未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已转公的公参民学校招生范围保持不变。

  (三)报名时间

  7月13日8:00—7月17日18:00。

  (四)报名办法

  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在全市统一时间内,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手机或电脑端进行网上报名。每名小学毕业生可选报一所民办初中学校。

  1.手机端

  公众号登录入口:关注“太原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义务教育招生”,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点击“民办初中报名”。

  APP登录入口:在“我的太原”APP中点击“义务教育招生”,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点击“民办初中报名” 。

  2.电脑端

  太原市教育局网站:登录http://jyj.taiyuan.gov.cn,点击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后,点击“民办初中报名”。

  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有效对接。民办初中学校不得招收未经网上报名的小学毕业生。

  (五)录取办法

  1.直升入学

  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应当在具备直升本校资格的小学毕业生及其监护人自愿的前提下,接收该生直接升入本校初中就读。自愿直升本校初中的小学毕业生须参加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并报本校志愿。意愿直升人数大于初中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初中录取结果;直升人数少于初中招生计划的,空余计划根据报名情况实行注册入学或电脑随机派位入学。

  2.注册入学和电脑随机派位入学

  民办初中学校网上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网上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多胞胎子女可自愿选择是否进行捆绑摇号(关联派位)。

  电脑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民办初中学校不得自行组织。电脑随机派位要全程录像,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3.录取结果审核

  (1)各民办初中学校要在电脑随机派位工作结束后2日内完成录取手续办理工作。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视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

  (2)各民办初中学校应按照全市统一要求,认真准确核对被录取学生的有关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格式将录取学生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每页需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和《2022年太原市自愿选择××××初中学校申请表》报送属地县(市、区)教育局审核。

  (3)凡已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并签订正式协议的学生,各民办初中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向其发放加盖本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

  六、工作要求

  (一)贯彻“十项严禁”。 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十项严禁”规定和省、市招生纪律要求,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招生行为,确保中小学招生工作规范实施、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秩序良好。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报管辖机关备案,严禁学校私自通过微信、公众号、自媒体等网络平台进行虚假宣传。

  (二)优质资源配置。区教育局将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持续扩大公办教育资源特别是公办优质教育资源,加强区域内中小学整体规划,科学测算需求,通过新建、改扩建一批中小学校推动公办学校扩容增位;要深化办学模式改革,支持公办优质学校通过区域内、跨区域、跨行政层级和跨学段等多种集团化办学形式帮扶薄弱校,整体提升城乡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要坚持教育公益属性,落实政府责任,严格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办好办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更好地保障适龄儿童享有公平优质的基础教育,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三)明确落实责任。各小学要提高政治站位,将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作为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规范民办义务教育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统筹,充分考虑疫情防控形势,做好风险研判,抓紧研究制定本校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预案,进一步提高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和社会稳定。

  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部门将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等方式对全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入学工作进行督查。对违反“十项严禁”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并依据《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实行严肃的追责问责。各小学要严格履行法定责任,认真组织做好本校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各环节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一把手”负总责。要组建机构、专人负责、强化监督。区教育局将组建“‘小升初’议事仲裁机构”,对本区“小升初”工作中反映或投诉的问题,及时予以答复和解决,确保“小升初”工作顺利进行。要强化责任落实,不打折扣贯彻执行工作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圆满完成。

  各小学要制定电脑随机派位工作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决策组”,对电脑随机派位现场出现的任何意外情况,做出裁定。

  (四)严格学籍管理。区教育局将充分利用学籍系统规范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在学籍系统中设置招生计划数,确保招生计划刚性执行。普通中小学学籍注册严格执行《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晋教基〔2019〕19号)规定的注册程序和时间,按照“严格计划审核、规范录取(入学)手续、明确注册时限、分县逐校审核”的办法进行,确保学校招生计划、招生录取名单和学籍注册名单相统一。对超计划、无计划、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一律不得办理学籍注册和转接。学校校长对学生“人籍一致”情况负有第一责任,要定期进行自检自查,规范管理。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问题。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掐尖招收转学生。

  (五)严格班额管理。各初中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超计划招生。全区初中起始年级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即不超过50人。

  (六)营造良好氛围。各小学要通过多种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方案、计划、范围、程序、入学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加大权威信息发布力度,加强对主要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解读工作,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要加大对常见违规招生行为的预警,对轻信他人、许诺入学、违规超计划、无计划招生以及未经招生部门正规途径擅自招生的典型案例和严重后果做到广而告之,帮助家长和学生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发现有各种违规招生行为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区教育局及学校要加强舆论引导,规范新闻报道,加强风险评估,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化解风险隐患,切实做好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项严禁”

  1.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2.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3.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4.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5.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6.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7.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8.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9.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

  10.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2022年杏花岭区初中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

  一、7月8日前:区教育局出台本地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实施方案等材料并上报市教育局审核。

  二、7月11日:区教育局公布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相关政策。

  三、7月13日8:00—7月17日18:00: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和我区需跨区就读的毕业生进行网上统一报名;区教育局组织公办初中报名和填报志愿等相关准备工作。

  四、7月19日—7月20日:对外地小学毕业生(本市户籍或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填报信息进行数据比对。

  五、7月25日—7月26日:对外地小学毕业生(本市户籍或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填报信息与校对数据比对不符的信息进行现场审核。

  六、8月5日:民办初中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的学校公布录取名单;区教育局组织网上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学校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并公布派位结果;各小学组织公办初中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工作,并公布派位结果。

  七、8月6日--8月7日:民办学校为录取学生办理入学手续。

  八、8月8日--8月9日:审核民办初中录取结果。

  九、8月10日--8月13日: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民办学校未录取学生及民办小学毕业生返公办就读学生等。

  十、8月23日:全区统一发放初一新生入学(录取)通知书。

  十一、8月26日:初一新生报到,开展中小学衔接教育。

  十二、8月28日:初一新生均衡编班。

  2022年晋源区初中招生入学工作通告

  一、工作原则

  (一)公平普惠原则

  将全区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少年纳入招生入学范围,为每一名适龄少年提供义务教育公办学位,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全面取消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面谈招生方式,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实行均衡编班。

  (二)免试就近原则

  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统筹安排适龄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全区小学毕业生升公办初中实行“多校划片”等相对就近入学方式。

  (三)公民办同步招生原则

  按照“以县为主、属地管理”原则,在市教育局统筹指导下,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四)学位限定原则

  实行房产地址“学位限定”,即自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同一套住宅3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初中1个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二、入学条件

  凡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应当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少年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区教育局备案。

  1.本市户籍适龄少年入学须提供: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产)权证、出生医学证明、小学毕业证。小学毕业生的学籍和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部分学校结合招生的实际情况,略有调整)。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提供: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2021年6月30日前办理);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22年6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21年6月30日前办理);原籍居民户口簿、小学毕业证、出生医学证明。

  三、公办初中入学办法

  根据太原市教育局“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的原则,自愿选报民办初中学校就读但未被录取的小学毕业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就读,但不得择校。凡没有选报民办初中学校的学生,将默认为选择公办初中学校。

  我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入学按照“免试、就近、划片”的原则,采用多校划片或直升入学的办法,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入学。结合行政区域和地理位置,划分毕业小学校对应初中学校为南、中、北三个片区,三个片区内的小学毕业生,由各小学组织小学毕业生家长填报入学志愿(每位小学毕业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

  太原市成成中学校(晋源校区)、太原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晋源校区)、晋源区长兴南街学校初中部、晋源区一电学校初中部招生办法另外分别制定,参照文件具体内容执行。

  (一)片区划分

  1.南片:

  毕业小学16所:姚村中心校8所小学、晋祠中心校7所小学、龙兴小学校。

  对应初中3所:姚村中学、晋祠一中、晋祠二中。

  2.中片:

  毕业小学15所;区实验小学校、区第二实验小学、晋源中心校11所小学、罗城小学校、沃禾小学校。

  对应初中4所:区实验中学、区一电学校初中部、晋源二中、太原市六十四中。

  3.北片:

  毕业小学9所:太原市第五实验小学、区第三实验小学校、区第四实验小学校(太原市第三实验阳光校区)、区第六实验小学校(青年路小学晋源校区)、金胜中心校4所小学、金色摇篮小学校。

  对应初中3所:金胜学校初中部、太原市十六中、太原市六十三中。

  (二)具体入学办法如下:

  1.晋源区户籍、学籍一致的小学毕业生:晋源区户籍、学籍一致的小学毕业生指户籍所在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适龄少年本人)与实际居住地(直系亲属或适龄少年本人房产证)一致的本区学籍适龄少年(不含直升的小学毕业生),全部按照“多校划片入学”的方式进行志愿填报,不超学校招生计划,全部直接升学。

  直系亲属系指相互之间有一脉相承的血缘关系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

  2.晋源区拆迁户子女入学:拆迁户子女携带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小学毕业证,未完成整村拆迁的需提供拆迁协议(或相关证明材料),个人入学申请、购房合同或租房协议到毕业小学校报名,按照实际居住信息,遵循相对就近的原则,填报就读初中,不超学校招生计划,全部直接升学。

  3.学籍、户籍均在晋源区的小学毕业生,未在户籍所在地学区小学就读的,如申请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可填报户籍所在地就近的初中学校,不超学校招生计划,全部直接升学。

  4.晋源区学籍、晋源区以外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未申请回原籍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全部按照“多校划片入学”的方式,可按照毕业小学对应的初中片区填报志愿(不含直升的小学毕业生)。不超学校招生计划,全部直接升学。

  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初中学校,依次分类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分步安排学生入学。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电脑派位,电脑派位只进行一次(具体安排在报名结束后发文公示)。电脑派位后未取得学位的学生全部统筹安排到片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

  (三)太原市成成中学校(晋源校区)入学办法

  按照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小学升初中“双籍一致”的政策,因成成中学周边没有对应的小学,原有西寨小学、木厂头小学、古寨小学、贾家庄小学等在“城中村”改造中已拆迁,学生已全部分流。目前西寨村、木厂头村、古寨村、贾家庄、南阜村、北阜村、城北村及周边楼盘大部分已回迁,仅有贾家庄、城北的配套小学已建成并即将投入使用,但其他村落相应的配套小学尚未建成使用。现为了妥善安置在此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回户籍地就读初中,制定如下入学办法:

  1.原学区四所村小学属“七村”原住村民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要求均可报名。不超招生计划,将全部录取;超过招生计划,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安排学生入学,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2.太原市成成中学校(晋源校区)今年起招收的小学毕业生均不提供住宿。“七村”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如有寄宿需求,可选择金胜学校就读。录取“七村”户籍小学毕业生后有剩余学位时,西起环湖东路(新晋祠路),东至滨河西路,北起龙城西大街,南至蒙山街内人户一致的晋源区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可凭相关材料报名剩余学位。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剩余学位时,经审核后,全部安置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时,经审核后,全部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安排学生入学,未派位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全部统筹安置到对应片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就读,不得择校。

  (四)太原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晋源校区)入学办法

  太原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晋源校区)今年起招收的小学毕业生均不提供住宿(不含面向六城区招生的小语种学生)。符合该校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如有寄宿需求,可选择晋源区实验中学校就读。

  学籍属区实验小学,户籍属小站村、小站营村、晋源街道南城角村、东街村、西街村、南街村、北街村的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可报名太原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晋源校区),不超招生计划,将全部录取;超过招生计划,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安排学生入学,未被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全部统筹安置到区实验小学对应片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就读,不得择校。

  (五)晋源区长兴南街学校入学办法

  1.具备晋源区长兴南街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可直升该校初中部,不超招生计划,将全部录取;超过招生计划,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安排学生入学,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2.录取直升小学毕业生后有剩余学位时,具备晋源区范围户籍(居住证)或学籍的泰瑞城小区业主子女可报名剩余学位,当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时,经审核后,全部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安排学生入学,未派位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全部统筹安置到对应片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就读,不得择校。

  (六)晋源区一电学校初中部入学办法

  1.具备晋源区一电学校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全部直升该校初中部,不超招生计划,将全部录取;超过招生计划,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安排学生入学,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2.录取直升小学毕业生后有剩余学位时,对应片区内毕业生均可报名剩余学位,当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时,经审核后,全部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安排学生入学,未派位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全部统筹安置到对应片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就读,不得择校。

  (七)其他情况入学

  1.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少年可进入学区内普通义务教育学校随班就读。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区教育局安排的残疾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我区残疾少年义务教育随班就读工作按照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残联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太原市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随班就读工作实施方案》(并教基字〔2016〕3号)文件执行。

  2.阳曲县、娄烦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晋源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居住地入学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3.落实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等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切实保障子女入学。

  4.凡具备寄宿制条件的公办初中学校,可根据招生计划、学生人数、寄宿条件等实际情况,适当扩大招生范围。具体办法由学校提出申请并制定招生方案,报市、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实施。

  5.经山西省教育厅批准,可招收外籍学生的晋源区实验中学,由学校制定招生方案,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实施。

  其他情况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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