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称:山东基层中小学一级教师可以直接晋级高级教师吗?

栏目:成人教育  时间:2023-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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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实施了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只要符合条件的基层中小学教师在晋升基层职称的时候,可以不受岗位比例限制参加职称评审。

  

  之前说过,这种基层职称的评审,在文件上看,放开的应该只是参评资格,至于参评条件还是要有的,并不是到年限后无条件的晋级。

  虽然是有条件的晋级,但是由于不受岗位比例限制,还是很多老师享受到了政策的福利,顺利晋级了高一级职称。

  现在问题来了:如果一个老师晋升了基层中小学一级教师或者基层高级教师,那他在晋升高级或者正高级的时候是晋升基层中小学高级教师还是晋升中小学高级教师?还是两个都可以晋升呢?

  

  我们看一下:在2019年12月23日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了《山东省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指导标准》,在标准中提到:基层正高级教师需要满足“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20年以上,并在高级教师岗位或基层中小学高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满5年。”,所以晋升基层正高级需要具有高级或者基层高级教师职称。

  晋升基层高级教师需要满足“具备硕士以上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或者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满5年;或者具有专科学历,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满15年,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满5年。”

  这两个表述有所不同:注意,在基层正高级中提到,需要在高级教师或者基层高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满五年。这句话表现出这样的一个意思“基层高级教师岗位和高级教师岗位是有区别的”。

  由此,我们可以知道,基层一级教师岗位和一级教师岗位应该也是不同的。那么在晋升基层高级教师的条件中:需要满足在“一级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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