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中央一号文件: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县管校聘”

栏目:义务教育  时间:2020-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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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5日,国务院发布了一条重磅通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意见》明确2020年两大重点任务是集中力量完成打赢脱贫攻坚战和补上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

  

  为保证能完成任务,国务院对各个领域都提出了一系列含金量高、操作性强的制度举措。其中,涉及义务教育阶段的一项重大举措就是全面实施“县管校聘”。

  今年起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县管校聘”。

  一号文件中提到: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县管校聘”,有计划安排县城学校教师到乡村支教。

  "县管校聘"是指全体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全部实行县级政府统一管理,特别是统一定期强制流动到县域内的义务教育学校,从而将教师和校长从过去的某学校的"学校人"改变为县义务教育系统的"系统人"。

  实行"县管校聘"管理重大改革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将不会再一辈子都在某学校工作。相信大家对此并不陌生。

  实行"县管校聘"改革目的是为了大力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激发教师活力。

  

  乡村义务教育存在的一些问题。

  孔雀东南飞——师资力量相对薄弱,教师年龄结构不合理,教师年龄结构老化问题比较突出。

  尽管国家和地方出台实施了一系列乡村教师优惠政策,但目前乡村教师还不具足够吸引力,不少优秀教师和一些年轻教师通过各种途径离开了乡村,乡村教师大量流失,导致乡村教师缺编现象比较突出,个别学校不得不使用代课教师解决燃眉之急。

  乡村教师的流出,必然导致师资力量日渐薄弱,一些专任教师特别是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匮乏。乡村教师队伍,普遍年龄较大,年龄结构老化现象突出,缺少应有的生机与活力。

  

  管理跟不上,教师积极性不够高涨。

  乡村中小学在管理上普遍相对落后,被戏谑为“土八路”。

  学校管理缺乏系统的有效的管理体系,制度不够完善,执行上随意性比较大,主观性强。再有就是缺乏应有的竞争和奖励机制,所以教师相对积极性不高。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 在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中教师无疑是最为活跃也最为关键的要素。作为教育生态中的第一资源和核心元件,教师配置的合理性对整个教育的基础性和重要性都不言而喻。

  “为有源头活水来”——“县管校聘”正好回应了乡村教育中存在的问题,让教师充分流动起来,特别是一些优秀教师流动到乡村教育中来,为乡村教育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可谓“小雨来得正是时候”

  

  好的政策更要有好的落实,这是广大教师更为关注的问题。

  首先老师顾虑最多的就是,如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确保实施过程中的公开、公平、公正。

  好的政策措施在实施中,要有完善的制度来加以保障,确保在实施过程中,不走样,不变味,这就需要有效约束权力的任性,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全面实施“县管校聘”已经真正到来,老师们期待相关部门进一步细化措施,确保“县管校聘”落到实处,发挥应有的作用。

  

  县城一些年轻的、优秀教师怎样下得来,留得住、安下心、教得好,也是需要考虑的问题。

  “县管校聘”目的是促进县域内教育的均衡发展,应该有意识地把城市的一些优秀教师更多更快地补充到相对落后的乡村教育中。

  但仅仅靠制度只能使他们“下的来”,但怎样“留得住、安下心、教得好”,更是需要进一步加以考虑的问题。

  过去县城老师支教过程中,也存在“身在曹营心在汉”的现象,前车之鉴,值得思考。

  

  一些细节问题也许加以考虑。

  县域内的交流,势必会给教师的生活带来不小的影响,出行、住宿、饮食、家庭、子女上学等等都会受到影响,怎么平衡二者之间的关系,也是我们必须考虑的问题。

  古人云:“小智治事,大智治制。”科学有效的机制不仅是教师理性、有序流动的推手,而且是教师持续、积极成长的保障。从这一层面而言,“县管校聘”既是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实现教师资源均衡配置的深度变革,也是深化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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