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2022年教育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栏目:学前教育  时间:2022-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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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源华中科技大学官微,侵权联删)

  华中科技大学2022年教育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招收方向:

  学生发展与教育、教育领导与管理

  一、学校简介

  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的发展历史可追溯至我校1980年设立的高等教育研究室,1985年改设为高等教育研究所,2000年正式成立教育科学研究院。学院现有专任教师35人,教授15人,副教授14人,另有若干资深教授与兼职教授参与招收和培养博士研究生。学院下设高等教育研究所、院校研究所、教育学研究所、工程教育研究所、心理学研究所、教育经济研究所以及《高等教育研究》与《高等工程教育研究》两个编辑部。以学院教师为主体,还获批有4个省部级研究平台:院校发展研究中心、区域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长江经济带地区新工科教育研究基地、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武汉基地。

  学院历来重视学科与学位点建设,1986年与1996年先后获批高等教育学硕士点和博士点,2003年获批教育经济与管理博士点,2007年获批高等教育学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和获准设立教育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2009年获批为首批教育博士试点单位,2011年获批教育学一级学科博士点。2022年学院继续在高等教育学、教育经济与管理、教育 学原理以及教育心理学4个专业招收和培养学术型博士,在教育领导与管理及学生发展与教育两个方向招收和培养教育博士。学院以高等教育研究起家,并以高等教育研究见长,长期坚持突出应用性、注重成果转化和社会服务的发展思路,并在国内率先倡导开展院校研究鼓励高教研究人员以自己所在学校为研究对象,为学校领导科学决策和职能部门工作改进服务,在高层次专业学位人才培养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与充足的研究资源。自2000年成立教育科学研究院以来,学院高度重视适当拓展学术研究与人才培养领域。2012年开始招收教育学原理专业学术博士,在教育基本理论研究与服务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方面取得诸多成果。2016年自设教育教育心理学博士点,在批判性思维与创新教育研究方面逐步形成鲜明特色。高等教育学专业开始向工程教育研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方向拓展,并有望成为学院代表性的学术方向。

  二、考核方式

  “ 申请~考核 ”制

  三、学科(类别)

  专业学位:教育(0451)

  四、研究方向

  01(全日制)学生发展与教育

  02(全日制)教育领导与管理

  

  五、申请条件

  1.符合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2.英语水平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合格或达到425 分及以上;或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考试(TEM-8)合格;或TOEFL成绩(iBT)达到90分及以上;或IELTS成绩达到6 分及以上;或 GRE成绩达到300分及以上;或 GMAT成绩达到650分及以上。其他语种以国内相应语种六级或专业四级成绩合格为参考。

  (2)本科或硕士阶段获得外语专业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

  (3)在国(境)外有1年以上(含1年)全日制学习或研究经历(英语为当地主要日用语言和授课语言),须提供国外学习经历的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或成绩单。如未满足以上条件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教育博士外语水平测试并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

  3.具有良好的科研能力,取得以下学术成果之一:

  (1)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已公开发表较为规范的学术论文;

  (2)以章节第一作者在已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或教材中承担完成8000字以上写作任务。满足科研成果条件的,优先考虑已出版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学术专著、或获得过国家或省级荣誉表彰、或硕士阶段获得国家奖学金、或以第一作者发表CSSCI期刊论文、或以第一作者在国际学术期刊(SCI/SSCI/EI/ A&HCI)发表论文的申请者。

  4.至少有2位专家推荐。一般为考生的硕士导师,或与报考类别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推荐专家信息由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提供,必须提供准确的邮箱地址和手机联系方式。报考导师不可作为推荐人。

  六、提交材料清单

  1

  《华中科技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模板可参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2

  本科与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主管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

  3

  提交硕士学位论文。

  4

  具有代表性的科学研究成果,如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说明:此项包括科研成果清单(表格上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网 http://jky.hust.edu.cn/zspx.htm下载)。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不超过3篇)、被转载或引用证明;公开出版的著作(封面、目录、摘要及封底);主持课题的证明;获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证明材料;获国家奖学金证明材料;科研获奖证书材料;获省级或国家级的荣誉表彰证明材料;获省级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证明材料;实践经验采纳与推广成果证明材料等(省部级及以上机构采纳,不超过3项);中小学特级教师及学术带头人(地、市、州级以上)的证明材料等。

  5

  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如申请免考,请务必在系统中选择,并提交有效证明材料。

  6

  报考教科院教育博士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A. 提供考生单位组织或人事部加盖公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模版参见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http://jky.hust.edu.cn/zspx.htm)。

  B. 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提供考生单位组织或人事部加盖公章的《华中科技大学 2022 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原件(表格可在教科院网站http://jky.hust.edu.cn/zspx.htm下载)。

  7

  提供2名推荐专家的基本信息和有效联系方式。一般为考生的硕士导师,或与报考类别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系统将向推荐专家发送邮件和短信,由专家在线反馈推荐意见。报考导师不可作为推荐人。

  七、外语水平测试

  学校统一组织外语水平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阅读、翻译和写作能力,考试语种为英语。

  (一)如考生已满足院系提出的外语水平条件,可在申请材料提交时,申请外语水平测试免试,并按要求提供外语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免试名单拟于 3月上旬公布。

  (二)未满足院系要求的外语水平条件且院系允许报名的,以及申请少骨计划、对口支援计划等专项的考生,须参加外语水平测试。

  (三)考试时间:暂定于 3 月下旬

  (四)形式:暂定为线下笔试。如有调整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时公告。

  (五)考生须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及纸质准考证参加考试。

  (六)学校划定外语水平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含专项计划)。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进入申请材料审核。

  (七)学校对少骨计划、对口支援计划依据报考情况和招生计划单独划线。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进入申请材料审核。

  八、申请材料审核、综合能力考核

  1.各院系对符合报考条件、提交材料完整的考生进行申请材料审核。根据“申请-考核”制拟安排计划数不低于 120%的额度划定通过申请材料审核的考生人数和名单,并在院系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信息包括考生姓名、报考学科(类别)及方向、报考导师姓名和专业技术职务、推荐人姓名和专业技术职务、满足申请条件情况等。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方可进入综合能力考核环节。材料审核及进入综合能力考核的名单拟于 4 月中上旬公布,可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各院系网站。

  2. 各院系按学校要求组织综合能力考核。

  预计为 4 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和形式详见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考核内容:包括外语听说能力考查、基础理论测试(笔试等)、专业素质与科研能力测试(面试、研究报告、实践技能考核等)。具体内容与形式详见考核前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各院系综合能力考核细则。综合能力考核总成绩低于 60 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 各院系在组织综合能力考核的同时,须安排专门的考核组对考生的思想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各院系组织考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评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

  1.各院系根据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综合能力考核和体检结果等,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

  2.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各院系向考生工作单位或档案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加盖工作单位或档案所在单位印章。

  3.通过“申请~考核”制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入学后要求脱产学习,人事档案须转入学校。专业学位博士的培养方式按招生简章执行。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应当在拟录取前与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协议。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工作单位产生的问题导致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十、学费

  教育博士 20000 元/人·年 学制为 4 年,年度缴费。

  十一、材料提交方式

  (1)考生申请材料提交及缴费务必在2022年2月25日前在我校博士“申请-考核”报名系统完成。学院将对申请材料符合报考说明要求的情况进行初审并反馈意见。考生可进行补充或完善,但必须在2月28日前提交(包括推荐人在系统提交推荐意见)。系统关闭后不再接收补充材料。

  (2)考生除在系统提交所有材料外,还需在2月25日至3月10日期间向教科院提供一份纸质材料(纸质材料不含推荐信)。提交纸质材料要求:请考生将纸质材料按“封面+目录+材料清单中(1)+(2)+(3)+(4)+(5)+(6)”顺序整理好(封面模版参见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http://jky.hust.edu.cn/zspx.htm),装订成册并用牛皮纸档案袋装好。请用顺丰快递寄送或亲自送至教育科学研究学院313办公室;无论录取与否,所交材料均不退还;提交纸质材料时间以邮件寄出时间为准。

  收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1037号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31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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