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改名,改名重要,还是治疗重要?

栏目:热点资讯  时间:2020-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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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国家卫健委微信公众号消息,国家卫健委21日发布《关于修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英文命名事宜的通知》,决定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英文名称修订为“COVID-19”,与世界卫生组织命名保持一致,中文名称保持不变。

  据法新社报道,世界卫生组织2月11日认为,新型冠状病毒对全球仍是一个“非常严重的威胁”。“如果我们现在投入人力物力,我们有实际的机会遏止”新型冠状病毒的传播。世卫组织当天宣布新型冠状病毒的新名称为“COVID-19”。

  总干事也宣布,世卫组织给新型冠状病毒的新名称为“COVID-19”,最初的名称为“2019-nCoV”。

  他强调,选择这个名称是因为“容易发音”,也为了避免将此病毒“与一个特定的国家或人民相关联,避免引起指责,也消除歧视”。

  “CO”表示冠状,“VI”指病毒,“D”是英文疾病Disease的首字母,19是指2019年出现。

  郭德银详解为何新冠病毒应换名 称现名有误导性

  2月19日,国际顶级医学期刊《柳叶刀》在线发表了一篇由中国科学家撰写的通讯文章,呼吁给新冠病毒一个特定的名字。文章称,国际病毒分类委员会(ICTV)为新冠病毒所取的“SARS-CoV-2”有误导性,甚至会产生恐慌,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不利。该文通讯作者为中山大学医学院院长郭德银,复旦大学病原微生物研究所所长姜世勃、中国疾控中心主任高福、武汉病毒研究所研究员石正丽等为共同作者。2月20日下午,该文通讯作者郭德银回复财新记者称,目前还处于病毒命名的建议阶段,大家都有建议的权利。“现在的名称都是建议名称,不存在 ‘改名’的说法。最后的定名会吸收广大病毒研究者的建议,并要由ICTV开会表决。我们呼吁给新冠病毒一个特定的名字主要出于学术考虑,也有国家利益的考量”,郭德银称。

  此外,国际病毒分类委员会的冠状病毒研究小组(CSG)建议的名称与WHO确定的疾病名称不一致,也会造成名称使用的混乱,郭德银称。由于名称不一致,或使用不便,目前国际上有媒体以及学术期刊还在继续把新冠病毒成为“武汉冠状病毒”或“中国病毒”,这将是武汉或者中国污名化,不利于国际交流和合作,武汉人或者中国人易于收到歧视。

  高福呼吁为病毒改名的时候,管轶的研究有了重大发现!

  就在高福们关注病毒名字的同一天,“逃兵”管轶的研究又有重大发现了。

  2月18日,香港大学管轶教授课题组与广西医科大学胡艳玲课题组合作的工作在论文预印网站bioRxiv上发布,该研究表明穿山甲很可能是新冠病毒从蝙蝠到人类的中间宿主。

  现在科学家们基本可以判断蝙蝠是2019-nCoV的宿主,但是促进向人类转移的中间宿主的身份一直都没有查清楚。如果找不到病毒的源头,那么人们根本就无法完全铲除2019-nCoV病毒。

  之前华南农业大学、岭南现代农业科学与技术广东省实验室教授沈永义、肖立华等科研人员已经通过研究发现了穿山甲可能是新型冠状病毒的潜在中间宿主,这次管轶团队和胡艳玲团队的发现再次印证了这个事实。

  管和胡的团队是从中国南部缉私行动中缴获的穿山甲中分离出了新冠病毒。鉴定结果表明,穿山甲相关冠状病毒,属于2019-nCoV相关冠状病毒的两个亚系,其中一个在受体结合区与2019-nCoV高度相似。

  就像当年清除果子狸一样,这次管轶教授又提出了新的建议:应将穿山甲从潮湿的市场上移除,以防止人畜共患病传播。

  国家卫委发文决定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英文名称修订为“COVID-19”,与世界卫生组织命名保持一致,中文名称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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