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体育局严管校外培训机构

栏目:教育活动  时间:2020-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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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30日至2月1日,玉溪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工作人员对校外培训机构较为集中的中心城区进行随机检查,未发现校外培训机构线下组织开课教学的情况。

  据市教育体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省、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工作部署,市教育体育局制定了《玉溪市教育体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等方案,对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及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作了全面安排和部署。同时,成立了校外培训机构防控组、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管控组,明确细化了职能职责,下发 《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所有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活动全面停课停训。“从这次检查的情况看,大部分机构都门窗紧闭,少数几家开门的都是培训教师在处理学员的课程计划调整工作,没有学员在上课。”该负责人表示。

  为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市教育体育局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要求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履行好本行政区域内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制定了县域内校外培训机构疫期应急预案,对所有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活动全面停课停训做好监督。要求各培训机构对全体教职员工逐人摸排,掌握其春节假期行程,登记备案;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采取必要防控手段,熟悉突发事件处置流程,妥善调整培训计划,并做好家长、学员解释工作,取得理解、配合与支持。

  在疫情防控期间,市教育体育局明确要求任何校外培训机构不得私自开课、复课,违者将依法依规按上限进行处罚。对擅自开课、复课的,有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一经查实,将按照年检不合格处理;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对私自办学的无资质机构(含有照无证机构),将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予以严肃查处并列入黑名单。纳入黑名单的当事人原则上3年内不得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举办民办文化教育培训学校。同时,对违规补课的中小学校在职教师,一律依规给予上限处分,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从2月3日开始,市、县(区)两级教育主管部门将采取明察暗访、巡回检查、畅通监督举报方式等措施加大监管力度。”市教育体育局相关负责人说,“同时,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各校外培训机构每天要在规定时间前,将防控情况报送至所在县(区)教育体育局,各县(区)教育体育局每天将检查情况报送市教育体育局,确保在教育主管部门未明确开学时间前,所有培训机构处于线下停课停训状态,无学生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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