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出台《强化大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生命教育实施方案》

栏目:健康教育  时间:202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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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市大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保障学生生命安全,切实把我市大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生命教育工程落到实处,11月26日,由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制定的《强化大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生命教育实施方案》出台。

《方案》围绕做好宣传教育、做好咨询干预、加强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建设、做好事故处理等四项工作做了进一步明确。《方案》指出,各校要充分利用青春期教育、安全教育、健康教育、环境教育、禁毒和预防艾滋病教育、法制教育等专题教育形式,开展灵活、有效、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生命教育活动。要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多学科渗透生命教育,建设校本课程,上好心理健康辅导课。组织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体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每年对专(兼)职心理教师和班主任的心理健康教育的培训不少于10课时。班主任日常掌握学生心理动向,有效开展心理咨询中心工作,密切家校协作,加强校园环境安全建设。

《方案》要求,每个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教师,并根据学生人数需要配备兼职心理教师。由卫健委选派心理健康专业医生,每10所学校配备1人。建好心理放松室、教工活动室等教师养心怡情的场所,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有效提升教师生命和生活品质,促进教育质量提升。学校教师应当尊重学生人格尊严,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学校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应充分考虑对学生心理的积极正面引导,对于因学校原因导致重大恶性事件,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积极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切实保障大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

《方案》出台后,我市随即召开了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和生命教育工作会,会议强调,各学校要立即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生命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校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生命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将心理健康教育和生命教育工作当作全年重点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和长远规划,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编辑|李冬梅

【来源:锦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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