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教育两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栏目:教育机构  时间:2020-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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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0日,记者从天津市教育两委获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市教育两委明确要求培训机构一律停止线下服务并加强对培训机构监督检查,推进防控工作有效落实。为进一步防控疫情扩散,市教育两委现将有关事项再次通告如下:

一、严禁培训机构从事一切线下服务活动,包括咨询、退费、转课、领取材料等所有业务活动,相关工作应一律在线上办理,坚决防止人员集中。

二、加强培训机构自身安全防护,做好消毒清洁、疫情监测、人员排查等工作,及时消除各类隐患。培训机构应对所属外地返津人员进行详细统计,上报属地教育部门,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居家观察14日,每日向所在单位报告健康状况。

三、请广大公众积极监督,如发现培训机构存在不遵守相关要求的违规行为,及时拨打电话83215060投诉举报。

(津云见习记者朱绍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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