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剧!14岁少女校园内跳楼身亡,曾带手机上学被同学举报

栏目:教育机构  时间:2021-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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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校园悲剧,

实在应当引起重视!

近日,河南郑州一14岁女学生

在校园内跳楼身亡,

原因令人唏嘘。

4月14日,郑州市教育局官方微博发布“郑州实验外国语中学关于学生坠楼事件的通报”显示,学生胡某坠亡,与同学反映她违反学校规定、携带手机到学校,被老师查处有关。

不幸坠亡女生胡某生前旧照

班主任两次收到“匿名告密”

郑州市教育局官方微博通报了当天的事发经过:

2021年4月9日上午,郑州实验外国语中学八年级十班的学生向班主任反映,同学胡某把手机带进教室。

10点05分左右,班主任把胡某叫到办公室询问,同时通知家长到学校配合处理此事。询问过程中,胡某不承认她把手机带进教室。为了弄清事实,班主任离开办公室,10点17分,进入教室进一步了解情况。

10点44分,班主任从教室里拿到了胡某的手机,返回办公室,这时,胡某已不知去向。

10点41分,校园保安发现有一人趴在教学楼前的地上,立即向总务处主任报告,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

12点左右,经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抢救无效后身亡。

(郑州市教育局官方微博)

女孩胡某的父亲胡富昌告诉记者,孩子的母亲在事发当天上午10点20分左右已到学校,并提出想要带女儿回家教育,“班主任老师说孩子不承认,她要去班里搜手机确认”,此时女孩母亲一直等候在学校西门口。

10时46分,班主任联系家长说,回到办公室后发现孩子不见了,“3分钟左右,120救护车通过学校西门进入学校。见到救护车,孩子母亲感觉出事了,赶到事发楼下时,发现孩子倒在地上。现场抢救了20分钟左右,又拉到医院抢救,孩子没有救过来。”

在女孩父亲胡富昌微博发布的事件经过中,记者注意到,孩子坠亡前,有两次被同学“告密”违规携带手机的情况,分别是4月8日晚10点左右、以及4月9日8点左右。

校方:未与家长

就“索赔”问题达成一致

据郑州市教育局官方通报显示,学校第一时间对家长进行慰问和安抚,并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进行调查,主动与学生家长就善后工作积极沟通,但反复进行了3次协商,家校双方就家长索赔一事未达成一致。

对此,女孩父亲胡富昌认为,校方并未尽到应有的责任,“事发后到现在,孩子的班主任从未主动联系过我们,校方也从未承认在这件事上有任何过错。”

4月14日学校领导在与家长面谈期间表示涉事班主任没有失当行为。胡富昌表示,女儿平时性格活泼开朗成绩在班上也一直是中上水平,“不存在我女儿性格偏激的情况。”

胡某(左)此前与母亲的合影

胡富昌告诉红星新闻,目前他们最大的诉求就是希望能知道真相,此外他们希望校方能够赔礼道歉、承担责任。记者就此事多次联系胡某的班主任毛老师及学校书记,截至记者发稿时,二人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专家解读

北京东卫(成都)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颜莉律师认为,事发时该学生14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人,还不具备成年人的认识、辨别、控制和判断力。其次,学校作为教育机构,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

在本次事件中,学校在教育管理的制度上采用互相“检举”的方式具有瑕疵,容易对学生心理造成不良影响;教师在处理学生是否带手机入校时,未及时关注学生情绪状态,也未通过其他方式教育说服引导,也具有一定的过错。

另一方面,孩子的监护人在对孩子的平时教育时就应当关注孩子的行为举止和思想变化,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孩子的监护人在该起事故中未完全履行其法定监督、教育义务,对孩子的意外事件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来源: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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