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教师考试资料

栏目:教育教学  时间:2020-02-08
手机版

  教师违法《教师法》的法律责任

  违反《教师法》主要包括两种情形,一种是教师自身违反该法的法律责任,另外一种是除教师以外的第三人违反该法的法律责任。本文主要探讨教师违反《教师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形式。

  教师违反《教师法》的法律责任

  《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由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教师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责任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情形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教师存在着主观故意。即教师没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是由于其主观故意造成的,这排除了教师由于失误火其他不可抗力原因所造成的未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情形。二是教师的主观故意造成了完不成教育教学任务的事实,通常这种事实给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带来了危害,造成了不良后果,破坏了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二)教师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责任

  体罚是指通过对人身体的责罚,特别是造成特痛,来进行惩罚或教育的行为。教师体罚是指教师对学生的身体进行惩罚,企图达到教育目的的手段。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

  (三)教师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责任

  教师对于侮辱学生人格的行为,通常以取侮辱性绰号、讽刺学生、谩骂学生等方式进行。除了口头侮辱、言语侮辱之外,还包括一系列的行为侮辱。

  教师侵权行为承担的法律责任形式,遵从民法的相关规定,这类侵权行为引发的民事责任包括赔偿损失、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和回复名誉等。对于体罚学生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教师,经教育后仍不改正的教师,以及品行不良、侮辱学生的教师,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情节严重的,应当予以开除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例:

  1.小李老师经常上课迟到,导致大量课程内容堆积。学生经查明后,根据《教师法》的相关规定,给予了小李老师处分。

  【答案】√。解析:《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小李老师的情况,符合第一种情况,学校可以给予处分。

上一篇:2020吉林公选遴选案例分析题:治理校外培训(2)
下一篇:广西联通助力教学名师“空中课堂”展播

最近更新教育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