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学生资助热线今日开通 提供14种措施资助

栏目:教育管理  时间:2021-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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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助广大学生和家长及时准确了解学生资助政策,今年,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继续开通学生资助热线电话0531-81916654,集中受理阶段开通时间为7月20日至9月10日工作日8:30-17:00。同时,为更好地服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今年热线电话除了在暑期集中受理外,将在工作日常年开通。

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通热线电话期间,各市、县(市、区)和各高校也同时开通热线电话,为学生和家长答疑解惑、排忧解难。具体联系方式可通过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官网(http://www.sdxszz.cn/)进行查询。

14种措施助力高校学子入学

今年,山东省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如遇国家和省政策调整,以新政策文件为准执行),具体有以下14种措施:

1、国家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全国每年奖励6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省政府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6000元,颁发省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3、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4、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5、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6、国家助学金

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7、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剩余学习年限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

8、高校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

对在普通高校就读的山东籍全日制本专科生中的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免除学费,免除学费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9、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10、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

对到我省财政困难县艰苦行业工作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县级特殊教育学校任教的高校应、往届毕业生,服务年限连续达3年(含)以上的,实行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1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对品学兼优的全日制研究生给予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的奖励标准每年分别不高于18000元和12000元。

12、勤工助学

高校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13、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14、校内资助

学校利用事业收入资金以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资金,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学费减免等资助项目,实施校内资助。

相关政策:其他教育阶段 资助政策

学前教育阶段:

在全省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内,向在园孤儿、残疾儿童、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儿童、边缘易致贫家庭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按照当地同类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免除保教费。此外,对于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提供政府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200元。

义务教育阶段:

向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提供生活补助。寄宿生中,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中,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

普通高中教育阶段:

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普通高中学校(含完全中学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高中部)内,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在校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此外,对于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儿童、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予以免除学杂费。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助学政策均需要在9月30日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同时,学生和家长可通过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官网以及公众号了解更多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

临报融媒记者 宋天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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