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的分类和时间要求

栏目:安全教育  时间:2020-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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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安全教育的分类

1) 安全法制教育

通过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每个人从法制的角度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明确遵章守纪是每个员工应尽的职责,而违章违规的本质也是一种违法行为,轻则会受到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2) 安全思想教育

通过对员工进行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思想教育,要从关心人、爱护人、保护人的生命与健康出发,重视安全生产,做到不违章指挥,工人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施工过程中要做到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互相督促、共同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到不违章操作。

3) 安全知识教育

安全知识教育是让员工了解施工生产中的注意事项、劳动保护要求,掌握一般安全基础知识,是最基本最普通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安全知识教育的主要内容有:本企业生产的基本情况,施工流程及施工方法,施工中的危险区域极其安全防护的基本常识,高处作业的安全知识,施工过程中有毒有害物质的辨别和防护知识,防火安全的一般要求及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特殊类专业施工的安全防护知识,工伤类施工的简易施救办法和报告程序及保护事故现场的规定,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穿戴,使用常识等。

4) 安全技能教育

安全技能教育是在安全知识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的专项安全教育,其侧重点是在安全操作技术方面,通过结合本工种特点、要求,以培养安全操作能力,而进行的一种专业安全技术教育,其主要内容包括安全技术、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卫生规定等。

根据安全技能教育的对象不同,主要分两类:

①对一般工种的安全技能教育,即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所有工种的教育。

②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能教育,根据国家标准的规定,特种作业需要由专门机构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并对受教育者进行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从事该工种的作业。同时还必须按期进行审证复训。

5) 事故案例教育

事故案例教育是通过对一些典型事故进行原因分析、事故教训及预防事故发生所采取的措施,来教育职工引以为戒,不蹈覆辙。是一种运用反面事例,进行正面宣传的独特的安全教育方法,教育中要中要注意:

①事故应具有典型性,即施工现场常见的有代表性的又具有教育意义的,因违章所引起的典型事故,阐明违章作业不出事故是偶然的,出事故是必然的。

事故应具有教育性,事故案例应以教育员工遵章守纪为主要目的,不应过分渲染事故的恐怖性、不可避免性、减少事故的负面影响。

以上内容往往不是单独进行的,而是根据对象要求时间及不同情况有机的展开。

(2) 安全教育培训时间的要求

1) 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每年不少于学时30小时。

2) 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40学时

3) 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20学时

4) 特殊工种每年不少于15学时

5) 其他职工每年不少于15学时

6) 待、转、换岗重新上岗前,接受一次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

7) 新工人的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培训教育时间分别不少于15学时、15学时、20学时。

2安全教育的对象

(1) 三类人员(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办法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提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保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对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进行考核认定,三类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考核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

1) 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

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人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其安全教育的重点是:

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及有关规范性文件,本地区有关的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

③重特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的方法。

④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内容、制度办法。

⑤国内外施工生产经营。

2)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

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及有关规范性文件,本地区有关的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②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

③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报告制度和调查处理的方法;

④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内容、制定方法;

⑤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⑥国内外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⑦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3) 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安全教育的重点是:

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及有关规范性文件,本地区有关的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②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报告制度,调查处理方法以及防护、救护办法;

③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④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的内容和办法;

⑤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2) 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以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危害的作业,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压力容器操作,制冷作业等等。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的资格证书以后,方可上岗作业,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以后,才能上岗作业,应当按照规定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后方可上岗作业。

(3) 入场新工人

每个刚进企业的新工人必须接受首次安全生产方面的基本教育,即三级安全教育,一般是指公司、项目、班组三级。

三级安全教育一般是由企业的安全、教育、劳动、技术等部门配合进行,受教育者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后方予进入施工岗位,考试不合格不得上岗作业,必须重新补课并进行补考,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

为加深对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的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一把规定,在新工人上岗工作六个月后,还要进行安全知识复训,安全再教育。复训内容可以从原先的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中有重点地选择,复训后再进行考核,考核成绩要登记到本人的劳动保护教育卡上,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施工企业必须给每一个职工建立职工劳动保护安全教育卡,教育卡应记录包括三级安全教育、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及考核情况,并由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双方签字后人册,作为企业及施工现场的安全管路资料备查。

1) 公司安全教育

①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规章;

②企业及上级部门印发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③安全生产与劳动保护的工作的目的、意义。

2) 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

①建设工程施工生产的特点,施工现场的一般安全管理规定、要求

②施工现场主要事故类别,常见多发性事故的特点、法律法规事故教育。

③本工程项目施工的基本情况,施工中应当注意的安全事项。

3) 班组教育

按规定,班组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班组教育又称岗位教育,主要内容:

①本工种作业的安全技术操作要求;

②本班组施工生产概况,包括工作性质、职责、范围等;

③本人及本班组在施工过程中,所使用、所遇到的各种生产设备、设施、电气设备、机械、工具的性能、作用、操作要求、安全防护要求;

④个人使用和保管的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穿戴、使用方法及劳防用品的基本原则与主要功能;

⑤发生伤亡事故或其他事故,如火灾爆炸设备及管理事故等,应采取的措施的要求。

(4) 变换工种的工人

施工现场变化大,动态管理要求高,随着过程进度的进展,部分工人的工作岗位会发生变化,转岗现象较普遍,这种工种之间的互相转换,有利于施工生产的需要,但是如安全管理工作没有跟上,安全教育不到位,就可能给转岗工人带来伤害事故,因此必须对他们进行转岗安全教育,其主要内容有:

1) 本工种作业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 本班组施工生产的概况介绍;

3) 施工区域内各种生产设施、设备、工具和性能、作用、安全防护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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