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期间我国将基本完成21.9万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栏目:安全教育  时间:2021-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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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网讯(记者 孔繁鑫)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之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黄艳在日前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自2017年起开展试点探索,总结推广地方实践经验,完善相关政策及配套措施,加强督促指导,重点开展了四方面工作:

其一,做好顶层设计。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以及政策机制。其二,加大补助支持。中央安排补助资金,支持各地有序实施老旧小区改造。自2019年以来,中央财政共下达补助资金超2450亿元。其三,强化督促指导。逐年确定年度目标及重点任务,指导各地加强统筹,细化措施,落实政策,扎实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今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老旧小区改造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点,加快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同时,推广典型经验。总结先行地区在发动群众参与共建、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加装电梯等方面的创新实践,推广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整体提高全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水平。

黄艳提到,“十四五”期间,我国将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21.9万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19年至2020年,全国累计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9万个,惠及1088万户居民。2021年计划新开工改造老旧小区5.3万个,涉及居民900余万户,截至7月底已开工建设4.22万个小区,涉及764万户,占年度目标的78.2%。

“从实际效果看,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善了水电路气信等配套基础设施,因地制宜增加了养老、托育、便利店等公共服务设施,消除了大量的安全隐患,改善了老旧小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黄艳表示,下一阶段将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推动有条件的楼宇加装电梯、完善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等方面加大力度,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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