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的小留学生,没有接受国家义务教育,算不算违反义务教育法

栏目:学历教育  时间:2020-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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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四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都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第五条第二款: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第五十八条: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从这几条来看,这些在英国的小留学生,没有尽到接受中国义务教育的法定义务,他们的父母算不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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