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太原幼升小招生时间安排、招生方式及注意事项汇总,速进!

栏目:义务教育  时间:2020-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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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原市小学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

  (时间点参考2019年)

  

  6月21日前:

  出台《太原市教育局关于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

  6月26日前:

  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出台本地区小学入学实施办法、各小学招生计划、学区划分范围等并上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

  7月1日—7日:

  全市统一进行小学入学网上报名登记。

  7月10日—17日:

  公办小学组织小学入学材料审核工作。

  7月10日—11日:

  民办小学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学校,公布录取名单;网上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进行电脑随机派位。

  7月12日—13日:

  民办小学组织自主招生并公布录取名单。

  7月14日—15日:

  审核民办小学录取名单。

  7月16日—17日: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民办小学未录取适龄儿童进行统筹安排。

  7月18日—26日: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各小学录取学生情况。

  7月27日:

  全市公办小学和民办小学统一发放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7月27日或8月26日进行均衡编班、举办新生入学仪式、幼小衔接教育。

  太原市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时间安排表

  (时间点参考2019年)

  6月中旬前:

  组织太原市外国语学校、太原市第二外国语学校和太原市进山中学校分别开展小语种班和航天实验班招生工作。

  7月下旬: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出台本地区招生入学办法、招生计划、划片范围等,并上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7月25日:

  公布县(市、区)招生入学相关政策。

  8月1--5日: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公办初中报名和填报志愿工作;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进行网上统一报名。

  8月6--18日:

  各县(市、区)组织完成公办初中入学工作;民办初中学校完成电脑随机派位和自主招生工作。

  8月19日--20日:

  各县(市、区)完成民办初中学校未录取学生统筹安排及公办初中入学名单审核工作。

  8月23日:

  全市公办初中和民办初中统一发放初一新生入学(录取)通知书。

  8月26日:

  初一新生报到,中小学衔接教育。

  8月28日上午:

  组织进行初一新生均衡编班工作。

  家长还需注意这些信息

  一、中小学招生时,哪些是被明令禁止的?

  答:教育部对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提出“十项严禁”。

  1.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2.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3.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4.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5.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6.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7.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8.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9.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

  10.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二、如果中小学招生时发生了违规行为,教育部门会怎么做?

  答:今年,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基教、督导等部门工作人员成立督查组,对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坚决杜绝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市、县两级派驻教育部门纪检监察组对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违规操作或借机谋取私利的学校或个人,一经查实,严肃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可视违规情节对违规学校采取核减招生计划、停止下一年度招生、停止年检、吊销办学许可证等措施进行处罚。

  三、不送孩子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会有什么后果?

  答: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敦促其保证辍学学生尽早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按照要求,县级人民政府要履行控辍保学主体责任,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将纳入政府考核体系,作为对地方政府及其主要领导考核的重要指标。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在通知书中加入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家长和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律意识,营造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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