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县2021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新生招生入学公告

栏目:义务教育  时间:2021-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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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黔教发〔2020〕17号)和《德江县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德府办发〔2021〕4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城区学校学位供给实际,特制定2021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新生招生入学公告,现予以公布。

一、招生原则

(一)政府统筹原则。县教育局会同青龙街道办、玉水街道办、安化街道办在县人民政府的统筹下组织实施县城区小学和初中招生工作。青龙街道教办和玉水街道(安化街道)教办、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县教育局的指导下开展新生招生录取及报名工作。

(二)免试、就近、划片、调剂原则。以“户籍为主、实际居住等信息为辅”的识别方式,对符合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划片、调剂登记录取入学。

(三)同步阳光招生原则。坚持公办和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和阳光入学制度。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禁止招收借读生。实行阳光招生,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落实教育优待政策,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优抚对象入学权益。

自愿到城区民办学校就读的城区小学、幼儿园毕业的适龄儿童优先推荐。

(四)按规招生原则。按照“划片招生”原则,实行入学条件审核制度,在规定的区域内招生。城区学校一、七年级划片安置对象为在县城区小学、幼儿园就读毕业的适龄儿童和城区户籍(2021年2月28日前迁入县城区的,以下回籍的迁入时间界定相同)的返乡适龄子女及其他优待户随迁子女。

(五)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建立和完善招生工作公示制度、告知制度、诚信制度和监督制度,落实阳光招生。通过张贴宣传、手机短信和网上发布等方式及时公布招生范围、入学资格、报名时间、报名材料、咨询电话、投诉电话等信息,让家长和社会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和招生程序。

二、招生对象

(一)一年级。县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坚持年满6.5周岁入学,即2015年2月28日前(含2月28日)出生的县城区幼儿园毕业年级适龄儿童、城区户籍的返乡农民工适龄子女。城区民办小学一年级新生须年满6周岁(截止2021年8月31日)。严禁学校招收不足龄学生。

(二)七年级。城区公办初中招收县城区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和城区户籍的返乡农民工适龄子女。

县城区易地移民(扶贫)搬迁家庭子女、驻德官兵子女、在县城区工作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包括国有企业职工)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投资经商家庭子女等符合升学进县城区就读条件的,按《2021年德江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规定》执行。

(三)城区民办小学和初中在许可范围内自主招生。

三、招生计划及学区划分

招生计划及学区划分详见(附件1、2)

四、招生办法及流程

(一)提供所需资料。

1.城区常住户:《户口薄》,现居住地相关印证材料(房户一致的不提供)。

2.城区户籍返乡户:《户口薄》及幼儿园(小学)就读的必要印证资料。

3.易地移民搬迁户:《户口薄》,入住房《不动产证》。

4.城区正式干部职工户(含抽用的、国企职工):《户口薄》,家长的单位证明。

5.购房户:《户口薄》,《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住建局验印)。

6.投资经商户:《户口薄》,居住证(公安派出部门)或工商证明(有注册资金)或经商合同(有注册资金)。

7.进城务工户:《户口薄》,“现实际住址”至少6个月(截止2021年7月31日)务工收入银行流水或水电交费凭证。(“租房户”按“进城务工户”办理。)

8.儿童接种证(入一年级)。

以上所需提供相应资料,主要针对在城区外学校(园)就读毕业,符合升学进城就读相应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城区幼儿园、小学就读毕业的以6月份家长(监护人)与学生就读学校(园)的“签字承诺”为准,不需要另行提供。

(二)办法及流程。

1.第一批次:德江县城区小学(园)毕业应届生。8月25日—26日。学生毕业的学校(园)告知学生家长(监护人)“划片(去向)”信息后,学生家长(监护人)到划片安置学校进行核实(主要核实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家长姓名及联系方式);合格,学校当即(线上线下)登记、初审上传。8月27日教育局审核后,家长(监护人)查收《入学通知书》(家长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可联系);8月30日家长持《入学通知书》到录取学校注册入学。

本批次到划片安置学校无法完成线上报名登记的,其父母(监护人)于2021年8月26日-27日到毕业学校(园)的学区教办查证“签字承诺”信息并登记,由学区教办汇总于8月28日报到县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协调入学。

2.第二批次:非德江县城区小学(园)毕业的符合升学进城就读的应届生(城区户籍返乡子女、易地移民随迁回城子女、优待对象子女、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等)。8月27日—28日。

(1)城区户籍返乡子女、易地移民回迁子女的家长或监护人,持户口(回迁子女要入住《不动产证》)、毕业学校(园)的学籍信息到户籍所在的学区街道教办登记核实(汇总名册);8月29日学区教办报教育局审核合格后,安置到指定学校报名入学。

(2)县外户籍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优待对象子女、其他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等,家长或监护人持户口及相应必要印证资料到县教育局登记审核合格后,8月29日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

第二批次入学后完善线上登记注册手续。

(注:自愿到民办学校就读的参照执行)

五、主动接受咨询监督。

招生咨询平台青龙、玉水街道教办各集中设置1个;相应学校也要设置校内咨询平台。要安排专人(组)负责学区内小学、幼儿园毕业生升学政策(工作方案)的宣传、解读解释、动员引导工作,做好入学服务。青龙、玉水街道学区的适龄儿童及其家长(监护人)对2021年秋一、七年级入学(政策、规定、程序和手续)不明白的,到各自学区内的街道教办咨询。

咨询电话:青龙教办:0856-8532162

玉水教办:1598567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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