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缓解幼儿入园难入园贵,市政协助推武汉学前教育创新发展

栏目:学前教育  时间:2020-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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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日报-长江网讯11月26日,武汉市政协召开界别协商会议,围绕“大力推进我市学前教育创新发展”议题开展协商座谈。

  市民进、市农工党、市民盟、市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以及市政协教育界别会前开展了深入的调查研究。会上,市教育局负责人通报了我市学前教育建设和发展的情况,近年来,我市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方针,连续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有力保障了市民入园需求。杨德红等11名市政协常委、委员分别从推进学前教育创新发展、加强幼师队伍建设、完善学前教育政策机制保障、加大对地区公办幼儿园扶持力度、完善民办学前教育监管体制机制、加强新城区学前教育工作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就学前教育相关热门问题现场提问,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发改委等单位和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回应。

  本期“议政与建言”刊发部分委员发言摘要。

  建议民办普惠园

  全面纳入公办园管理体系

  

  市政协委员、民进武汉市委会常委 杨德红:

  为了更好推动我市学前教育创新发展,建议在规划上,明确公办园“主渠道”作用,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园的扶持力度,提升普惠性幼儿园占比。有序推动各地改造提升薄弱幼儿园、小规模幼儿园和教学点,重点推进农村、老城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建设和整治提升。启动民办幼儿园兼并吸收、公办幼儿园重组的步伐,将幼儿园验收纳入新建小区同步验收范围,不断提高民办普惠园办学标准,加大普惠政策扶持力度,将符合要求的民办普惠园全面纳入公办园管理体系。

  在制度保障上,积极试点探索制度创新,推动普惠性民办园扩面。一方面健全学前教育的成本分担机制,精简评级制度,减少公办园登记评选梯度,加大对普惠性幼儿园的投入,缩小公办民办园的价格差,促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公办幼儿园质量和价格基本一致。另一方面精简审批流程,创新微型幼儿园审批制度,尽快出台全市范围内申办民办幼儿园的具体受理办法。

  在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上,加强学前教育政策支持和重点投入,提高学前教育公益普惠比例。应尽快出台《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学前教育投入在教育事业费中的比例,针对学前教育在资源、投入、师资、监管、质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提出对策和措施,继续扩大学前优质教育资源总量,大力优化资源结构,加大公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力度。另一方面,确立配套园建设、幼儿园功能布局配比的系统思维,争取到2025年,武汉市内全面解决学前教育资源分布不均、不足问题,等级幼儿园比例达到85%左右。

  在公办民办并举方面,鼓励民间资本投入普惠性幼儿园建设。进一步完善普惠园扶持政策,提升办学质量,防止出现“普惠率上升群众满意率却下降”的状况。鼓励在汉高校、国有大中型企业、大型民营企业兴办普惠性幼儿园,并拿出部分学位对社会开放招生,填补部分企业集中区域普惠性幼儿园的缺位。鼓励民间资本投入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幼儿园建设,提高普惠性幼儿园生均补助标准,并对普惠性幼儿园房租、水电、燃气等方面给予相应的补助,形成“民投公管”“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办园模式。

  加快推进聘用制教师

  与在编教师同工同酬

  

  市政协常委、农工党武汉市委会专职副主委兼秘书长 韩禾:

  学前教育是教育事业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幼师队伍建设有着不容忽视的战略意义。建议加快补充幼师师资力量。健全编制、财政、教育、人社等部门多方协作机制,依法对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编制进行统筹配置,及时核定和补充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和用人额度,加快补齐配足教职工,特别是新城区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对新建的公办幼儿园,严格按照每班2名事业编制教师的配备标准落实人员配备。加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力度,吸引和鼓励高素质人才进入幼儿教师队伍。

  依法落实幼师地位待遇。完善幼师队伍工资待遇保障机制,通过生均经费财政拨款、专项补助等方式,加快实现公办幼儿园非编教职工与在编教职工同工同酬。目前,洪山区、东湖开发区已率先实现聘用制教师与公办在编教师同工同酬,下一步应加快推进其他行政区的进度。

  完善幼师队伍成长机制。参照国家免费师范生培养模式,探索与在汉师范院校联合建立学前教育教师培养新机制,努力培养高素质、专业化的学前教育教师队伍。根据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的发展需求,完善学前师资培养规划,扩大市属高校学前教育专业招生规模。

  完善幼儿教师培训体系,探索建立每年不少于72学时的幼儿园园长、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将师德建设摆在学习培训的核心位置。继续将幼儿园教师培训纳入高一级全员培训体系,建立幼儿教师研训一体制度,满足幼儿园教师多样化学习和发展需求。在严格执行教职工持证上岗制度的同时,积极鼓励幼儿教师参加学历进修,稳步提升幼儿教师学历层次。设立民办幼儿教师培训专项经费,实施民办幼儿园教师千人培训计划,努力实现民办幼儿园教师培训“一个都不能少”的目标,提升民办幼儿园教师师德素养和能力水平。

  规范幼儿园课程设置

  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

  

  市政协委员、民盟武汉市委会委员、洪山区教科院院长 叶芳:

  关于完善我市学前教育政策机制保障,建议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保障体系,建立与学前教育发展要求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设立学前教育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幼儿园建设、教师培训等。

  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幼儿园布局规划。科学预测我市二孩政策及人口增长带来的入园需求,准确判断全市整体特点及各区域需求,一方面加大重点缺配地区园所配置力度,另一方面对于园所分布较密集的地区进行适度控制,提高办园门槛和质量。

  多渠道扩大普惠幼儿园资源。制定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学前教育的政策,加大政府购买力度。通过给予生均定额补助、租金补助、扩班补助等,支持社会力量办园,并简化审批程序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同时加强事后监管。试点混合制幼儿园、公办幼儿园教学点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利用公办学前教育的优质资源。

  完善幼儿教师培养长期规划。建议联合部属师范院校,采取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多渠道规划培养学前教育专业人才。

  完善加强幼儿园质量监管和业务指导制度。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大对幼儿园的智慧监管力度,建立幼儿园管理服务系统,加强对幼儿园动态监管。依据运用监管结果,建立问责与退出机制。

  完善学前教育的业务指导制度。建立完善的业务指导机制,通过示范课、交流培训等方式发挥优质园的示范辐射作用,推动我市学前教育质量的总体提升。同时,严格落实教育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要求,规范幼儿园课程设置,特别是加强民办园教学内容的监管,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

  鼓励地区公办幼儿园

  

  用好用足现有学位市政协委员 谭艺琴:

  近年来,我市连续实施三期三年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使“入园难”问题得到明显缓解。但仍需加大对地区公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 建议尽快研制出台扶持政策,鼓励地区公办幼儿园用好用足现有学位。财政部门对此类幼儿园按生源的类别,给予不同标准的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对地区公办园招收的本单位职工子女,生均公用经费与教办幼儿园标准相同,即1200元/生/年(每生每月120元);对地区公办园招收的社会生源,生均公用经费按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标准拨付,即3000元/生/年(每生每月300元),用于幼儿园的人员支出和发展建设。财政部门应将扶持资金纳入教育部门年度经费预算,逐步提高扶持标准,鼓励地区公办园招收社会生源,充分挖掘、用好用足现有公办学位。 宣传正面典型,加强智力扶持。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广泛宣传学前教育典型经验和工作突出个人事迹,集中发现、推介一批社会责任感强、办园规范、保教科学、深受家长欢迎的地区公办幼儿园,采取适当方式予以激励,调动办园积极性。同时,充分发挥教办幼儿园优质教育资源的示范、辐射作用,以规范办学为基础,本着“优质、共享、均衡、共进”的原则,组建联园发展同盟,构建共进共生发展模式,助力地区公办幼儿园健康优质可持续发展。

  严格实行

  学前教育机构准入制度

  

  市政协委员、湖北木兰山文武学校校长 甘治国:

  近年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民办学前教育发展和监督管理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措施,民办学前教育规模持续增大。到2018年底,我市共有民办幼儿园1126所、在园幼儿21.4万,民办幼儿园机构数、在园幼儿数分别达到全市幼儿园机构数、在园幼儿数的74.5﹪、67.3﹪,成为我市学前教育的主体。

  建议加强源头监管,严格实行学前教育机构准入制度。将民办学前教育纳入各级各部门监管范围,加强联动管理。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应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注册。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会同同级公安、消防、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对申办学前教育机构的园舍条件、人员资格、卫生保健、经费保障和制度管理等方面进行统一监管,严格按学前教育机构设置的条件和标准进行审批。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学前教育机构。

  进一步加强民办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加强民办幼儿园教师入职资格监管,严禁聘用无教师资格、不具备教师素质的人员,聘请的外籍教师应符合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新进教职工犯罪记录审查机制。加强民办幼儿园师德师风监管,确定幼儿园法定代表人为师德师风第一责任人,将师德建设融入教师准入、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对品行不良、侮辱、体罚、虐待幼儿造成恶劣影响的教师,撤销其教师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永不录用,情节严重者,移送公安机关。

  升级改造安保

  实现100%幼儿园配备安全视频系统

  

  市政协委员 易金莲: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终身学习和全面发展奠定基础的重要阶段。建议科学谋划,完善机制,推进学前教育规范发展。

  进一步明晰管理机制。按照地方负责、分级管理、部门合作的管理体制,明确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的主体责任,将学前教育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全面落实政策支持、统筹协调、投入保障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责任。

  整合资源,加大供给,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发展。加快公办幼儿园资源建设,充分利用中小学闲置校舍、企业闲置安全厂房等资源,采取政府出资建设或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政府公办等办法,努力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继续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在严格规范其资格准入的前提下,加强对民办幼儿园在政策、经费、办园条件环境等方面的扶持;加大贫困家庭幼儿资助力度。加大对城镇低保边缘弱势群体等家庭幼儿实施学前教育救济资助,逐步建立贫困家庭幼儿资助机制。

  严格监管,提升质量,推进学前教育优质发展。严格幼儿园准入制度,加强幼儿园办园过程监管。全面加强源头治理,加快建立完善常态长效网络化管理体系。合理确定公办园收费标准并建立定期动态调整机制,加强民办园财务审计,坚决遏制过度逐利行为;完善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升级改造幼儿园安保模式,实现100%的幼儿园配备安全视频系统。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校车管理,严格落实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全面提升保教质量。进一步深化幼儿园课程改革,坚持游戏为基、健康第一、保教并重,加强幼小衔接,坚决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实施学前教育学区制管理,推动幼儿园创新集群发展,加快缩小城乡、园所之间教育质量差距。

  (本期策划:市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 文字整理:汪甦 黄莉莉 图片:苗剑)

  【编辑:符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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