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建“托儿所”了!河南印发实施意见,事关焦作所有3岁以下儿童!

栏目:学前教育  时间:2020-04-15
手机版

日前,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升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满足群众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20年年底,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体系初步建立,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均建立1~2家符合我省实际、具有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到2025年,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健全,多元化、多样性、多层次覆盖全省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进一步得到满足。

支持脱产照护婴幼儿的父母重返工作岗位

《意见》明确,要依法保障职工产假、护理假期间待遇。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等积极措施,为婴幼儿照护创造便利条件。支持脱产照护婴幼儿的父母重返工作岗位,并为其提供信息服务、就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

加强对家庭的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针对婴幼儿生活照料、保健护理、个体发展等情况,利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通过入户指导、亲子活动、家长课堂等方式,为婴幼儿家庭提供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增强家庭科学育儿能力。

加大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力度,鼓励以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在就业人群密集的产业聚集区域和用人单位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

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

《意见》指出,支持用人单位单独或联合相关单位举办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为职工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有条件的可向附近居民开放。加大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政策支持力度,满足适龄婴幼儿家庭的照护需求。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招收2~3岁的幼儿。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可根据家庭的实际需求,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多层次婴幼儿照护服务。

在规范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发展和监督管理方面,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安保人员和物防技防设施;监控报警系统要确保24小时设防,实现主出入口、婴幼儿生活及活动区域等视频监控全覆盖,录像资料保存期不少于90天。

各级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规范发展和安全监管负主要责任,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安全保障和责任追究制度,运用信息化手段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服务行为进行全程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对婴幼儿照护服务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对虐童、性侵儿童等行为零容忍,对相关个人和直接管理人员实行终身禁入。

上一篇:难道又要建托儿所了吗?
下一篇:托儿所,幼儿园的规划设计

最近更新学前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