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有绿叶后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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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高一作文  字数:1300字

夜深沉,万家灯火变成稀稀疏琉的萤火,与天上的繁星遥相辉映。

剛刚摘下红领巾的初三学生薇子坐在灯下,面对着《法律常识读本》凝思,往事如潮,在心胸回荡。她信手铺开信纸,给当边防军的哥哥写一封信。

哥哥:

您好!

今日对于全家来讲可算是个喜庆的日子—终于收到你参军入伍后的第一封家书。妈妈看后悄悄地抹着眼泪,这泪水饱含着多少柔情,多少思念。

此时已近凌晨。夜,多么宁静,千万个家庭已进入甜美的梦乡,静静地共享和平与幸福。没有枪炮声的惊扰,没有侵略者的恐吓。哥哥,想象着这一切,作为军人的你,岂能不感到自豪?岂能不为曾经产生的“当兵没出息”的糊涂观念而哑然失笑?

十月份,秋季征兵幵始了。哥哥你已年满18,身体又符合征兵条件,但你却不愿进行兵役登记,不想报名参军。当时你的想法是:“当兵没出息,赚不了钱。”爸爸妈妈也舍不得让你走—你是家中唯一的男孩呀。为了躲避征兵办的催促,你躲到北京奶奶家住了下来。

咱们兄妹俩手足情深,我也不愿你离家去当兵。但是我正学习着《法律常识读本》,知道逃避兵役是违法的行为,应该劝阻说服。我感到很矛盾,把书本上有关兵役法的部分翻来覆去地细细阅读,深深思索,重要的章节几乎快背下来了。考虑了好几次,我终于认识到“先有绿叶后有花,先有祖国后有家”的道理,毅然决定说服爸爸妈妈应以国事为重,动员你服从国家需要,响应征兵的召唤,履行公民的神圣义务。

征兵办的同志再次上门询问你的去向,得不到明确的答案。爸爸妈妈忧心忡忡,一筹莫展。我惴惴不安地开了口:“还是让哥回来参军吧。”

“你懂什么!小孩子家乱插嘴!”坐在沙发上织毛衣的妈妈不耐烦地训斥我。

我一时语塞,但还是鼓足勇气,说:“爸妈,咱们应该支持哥哥去参军。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公民的神圣职责。有国必有防,有防必有军,有军就得有人去当兵。如果大家都只顾一己一家的利益,拒绝服兵役,那不但是自私的,而且到头来这利益也没有保障。”

“让你哥在北京继续避一避,等风头过了再让他回来就没事了。”爸爸还在幻想的王国中自我安慰。

“这就是违反兵役法的行为。”我非常严肃地说,“兵役法上有规定,为了维护法律的蓴严,对逃避、拒绝服兵役的人,将给予惩处。”

爸爸妈妈半信半疑地看着我,于是我索性拿出《法律常识读本》,和他们一起细看。

那天晚上当我从梦中醒来时,看见父母房中仍亮着灯。他们在回味,他们在思索,终于想通了,第二天就打电报叫你回来。

哥哥,你从北京回来以后,父母还未怎么劝你,你就同意去参军。但我知道,这一切只为一个字:“孝”。那你何不再想想“忠”呢?当时我曾对你说:“每个人都有两个母亲,一位是孕育血肉的亲生母亲,一位是賜予安宁和幸福的祖国母亲,哥哥,既然你可以对亲生母亲尽孝,又为何不能心甘情愿地为祖国母亲尽忠呢?”哥哥;你真好,真不愧为80年代新一辈,你欣然接受了我们的意见,决心报名参军,做一个守法尽责的好公民。你想,我当时该有多么高兴啊!

哥哥,家中的事你不必挂念,我会多承担一些家务,以减少你的后顾之忧。爸爸妈妈身体状况、工作情况都好,只是常常惦记你,他们让我转告你:安心服役,干出成绩,为国增光,为家添彩。

暂写至此,有空请多写信回家。祝

冬安!

妹:薇

1997.7.30

写完信,薇子舒了口气,上床进入了梦乡:哥哥穿着崭新笔挺的军装,守卫在袓国的边陲,胸前的军功章,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烁着耀眼的金光……

作文话题: 1300字 绿叶 哥哥 参军 征兵 妈妈 兵役法 爸爸 当兵 母亲 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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