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写故乡作文9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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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初一作文  字数:900字

在那个贫困的小村庄,也养活了不少人。在我的童年记忆里,在山间穿梭,是常有的事情。我喜欢那个地方,尽管那个地方,有些贫穷,但是给我的感觉,是别的地方永远都替代不了的。

那个时候我们的家,看起来并不好,就是一种土房子,不过倒是也挺大的。房间里面的家具很少,很简单,也很破烂。好像从我在那里的时候,房子就已经存在了好几十年。儿时的我并没有太大的意识,能够有点零星的记忆,都是很不错的了。那时大家,都住在差不多的房子里面,也没有什么好比较的。更何况我还小,当然也不记得那种事情。

印象最深的是我们家的土地和果树,直到现在,它们也还在那个地方存在着。妈妈说我们不回家,就有别家的人,去摘成熟的果实,例如枇杷,李子,桃子什么的。每当听到这里,我都想回去一趟。我倒是真记不起果树结果的样子,但是有一年回去,正好赶上桃树开花的样子。那个时候,我还问着妈妈是不是真的能够结果,妈妈很肯定的语气回答着我,我那时不信,如今看到从那结出来的果子,寄送到我们家,也不得不信了。

小时候好像记得那一方田地,总是种着绿油油的菜,要是把一些菜连根拔起,还会见到几只小蚯蚓,那个时候,也不觉得可怕,倒觉得也挺好玩。每一次奶奶看到了,就一边叨叨的什么,又把我抱进了屋里。那个时候奶奶的身体,还是很利索的,所以也有些年老了,但是也常常不服老的说我还能下地锄地呢。事实上,那个时候她确实也常常下地,常常给我做很多好吃的。都是一些复杂的工序,在老家才能做的东西离开了那里,离开了奶奶,就是谁也做不出来的美味。记得妈妈曾经不信,也跟奶奶学了两手,但总是不对味儿。

在这个小山村里面生活,想要到集市上去走一走,你得走两个小时的路。什么时候赶集的日子,也是有口诀的,只是我学不来。小时候大都贫穷,没有人愿意去花那个钱,赶到集市,而大多选择了走路。所以我们那的人,走路不觉累,也不嫌远,腿脚都特别利索。

到了赶集的日子,都是特别热闹的。去集市上卖东西的人,还要起的更早些。比如,我的奶奶。奶奶总是很早,就是提着菜和果子,到集市上摆摊,换钱。而我总是也想要去,所以也都起的特别早,只是走了一个小时多的时候,就便走不动路了。有了那次经历,奶奶说什么也不愿意带我去了。

长大了,我远离了那个地方,但是却忘记不了那个地方。人家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不仅仅是把人养大,更是在人的心底,留下了不可磨灭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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